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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台nuan响chun光rongrong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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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这样里吧。”

    他还蹲在哪儿,分着,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他着气,像是抱怨也像是撒的说“我来……”

    我想起我曾经被主人拘束成狗,丢在雨后的后院草坪,抬起一条,像狗一样在他面前撒

    当时我穿的是一双舒服的休闲鞋,我抬起脚,鞋跟支地,将鞋底冲着小寻。“过来蹭。”

    小寻看了我一神里有一些意外,有一些迷离,也有一些委屈。他跪,向前跪行了几步,然后像女孩一样鸭坐在我的鞋前面,微微前倾,便用叁角上的鼓包,住了我的鞋底。

    我摆动脚腕,向轻轻一踩。小寻「啊」的一声来,他的叫,不是那男人前的闷哼,而是女人被碰到地带时的那嘹亮、婉转的叫。我不知他是故意这样表演,还是人与人真有如此大的不同,与别无关,而与格有关。

    神,他的神太好了。我从前看书里的写「睛会说话」,一直领悟不了为何用「会说话」去形容「睛」,我常常注意别人的神,可常人神里的细节都太少了,需要察、挖掘、受才能获得一些信息。

    这些男、女招待们,或多或少都有着比客人们更好的神,这些神直接、简单,毫不隐藏的诉说着自己的望与渴求,可能是钱,可能是,也可能是认可,像是山里的孩第一次去到最好的游乐园,于是有了这样不平常的神。

    从前我也扮演过主人的主人,把我的主人捆成小狗,或让他被迫撅着,可他的神从来都是有力的,无论被我固定成多么羞耻的姿势,无论被我命令行多么尴尬的行为,无论当时他的神多么迷离、叵测,但他里的藏不住的神气,时时提醒着我他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

    因为主人的存在,我错以为当主人很辛苦,很无趣,需要有力量,需要动脑,需要时时警惕,才能永远人一等。于是我想,还是当小狗好,当小狗虽然总是很委屈,但胜在很简单。

    小寻一边用他的蹭着我的鞋底,一边的望着我时,我真正明白了成为一位主人的快意。

    “笨小狗。”我用鞋蹭着小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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