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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明君 第23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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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先生顿了顿,鬼使神差的,他问了句:“小殿有什么想法呢?”

    今日要学的律法条文,是关于血亲复仇的。

    他讲的都是近期大理寺记录归档的案件。

    奚先生:“……”

    曲渡边看向他的枕,用神示意。

    奚先生:“这件事最后的判决是,杀人之因有可原,但不该牵连妻小。猪倌之仗一百,三千里。”

    大皇:“凡报仇者,士于书,杀之无罪[1]。血儿郎当如此!猪倌之何罪之有?”

    若是以后他可以制定律法了,一定把这条给改掉,简直憋屈。

    大皇:“你又怎知其妻小没有包庇之罪?杀父之仇不共天,不复仇非也。”

    “南县有一屠,到猪倌买猪崽,买到家中后发现猪崽价格比别贵了不少,觉得自己被骗了钱。十日后,屠夜潜猪倌家中,杀之。

    三皇:“报仇无罪,但不该牵连其妻小。妻小无罪。”

    曲渡边听了一会儿,平心而论,奚先生讲的有意思,但是容对四、五、六皇这样的孩来说,太超前。

    那位小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地面盘坐到了桌上。

    曲渡边从床上……从桌上来,溜到四皇的书桌旁边,凑到他边,轻轻戳戳。

    打完一百,再三千里,这跟缓刑去死没什么区别了,除非这人素质好到爆,能撑来。

    大皇一噎。

女们会在背后八卦他家小妾难产死了的事儿呢。

    大皇不愿说了声是。

    起码比前面睡觉的、发呆的和偷偷吃果的好一。奚先生的目光依次略过前面的四皇、五皇、六皇

    奚先生讲完,问:“你们觉得,猪倌之的对不对?”

    怪不得奚先生不他们,这听不懂实在是再正常不过。

    “若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2]。”

    奚先生这样真的很难让人不八卦。

    曲渡边毫不犹豫:“大哥二哥三哥说的都对。”

    只要学会了该学的,他嘛就嘛。

    上辈很多人走在路上见两只猫打架,都得停来看一会儿。

    奚先生的教导目标主要是大皇三人,其余大概就是顺带,听不懂没关系,耳濡目染以后更容易理解。

    讲完事例之后,就是对条文律例的讲解,曲渡边开始犯困,在炭盆的熏烤忍不住开始昏昏睡。

    四皇恍然大悟,大方地让来一截枕,这枕虽然小,但,荞麦的,摸起来很舒服。

    他对曲渡边上桌的行为并没有提异议,大概也是看来这桌对个不满三岁,又格外矮小的小娃娃来说,太

    二皇笑眯眯:“大哥三弟说的都对。”

    小孩托着腮似乎是听得津津有味。

    奚先生注意到学堂来的那小小影,顿了,朝着曲渡边稍微颔首,便开始今日的授课。

    奚先生:“若猪倌之事后只是杀了屠,最多也只是仗六十。屠戮其妻小,连累全家,是另一重犯罪。”

    曲渡边观察的仔细,还在奚先生的手腕上看见了缠的厚厚的绷带,以及脸上零星的青和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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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先生:“那么二皇呢?”

    四皇懵懵的睁开

    他对在学堂上睡觉这件事适应良好,上辈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在课堂睡觉,反正名次不会降,老师也不他,他有很的自由度。

    “血仇私报,牵连全家,如果人人如此,国之不国,”三皇,“父皇教导我们仁,大哥忘了吗?”

    这辈也是,等他学会了所有该会写的字,他就不学了,谁说也不用!

    曲渡边上了四皇的书桌,把枕竖过来,躺在书桌上。

    不愧是兄弟,真会端

    “律法森严,诸位殿定要谨记。”

    取其尸带走,以剁陷,掺中卖予客人。猪倌之发现后,并未报官,而是同样夜潜家中,杀了屠极其妻小,生啖之。”

    奚先生,对他们的回答并不意外,正想着说南县的判决,余光便瞥见有什么东西来了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