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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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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真能治伤,你这儿有药勺吗?用之前要先搅一搅。”

    听风奇怪地看她。

    她真确定他是他了?怎么一犹豫和疑惑都没有。

    听风不知,平灵是五个人里最“泥”的一个人,好混日,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嚣奇门刺客以任务完成多寡明里暗里的较量,焦与为了让她“上”,经常拿她跟勤快的刺客对比。

    “严辞唳手的隆似凛这个月都接了三十二个任务了,顾念成手的周西此也有二十九个。”

    她听得皱眉,“怎么会有这害群之,这不耽误我们偷懒吗?你以后少跟他们玩儿,这人最讨厌了!”

    她不喜打打杀杀的日,乐得在铺个悠哉丫鬟,素日捡衣梳,晒太歇晌午,没什么比这更自在。

    她偶尔也想过,要是姜梨一直疯去,她就回嚣奇门里把这些年存的钱都挖来,在乐安一辈不赚钱的生意。

    听风用药勺涂药,她盯着看了一会儿,闲聊,“别看这药不起,虫咬、手脚裂,冻疮都能治,焦与他们有时也用它脚,我特意用绸布了区分,红白瓶的治外伤,绿白瓶的脚。”

    听风药的手停了。

    平灵奇怪,“怎么不了?”

    不了,他这是手,不是脚后跟。

    他把药勺放到一边,带孩认字似的,指着药瓶上的小布条问平灵,“这是什么颜。”

    平灵犹豫了,因为知自己有认不清颜病,但这病从她不任务后,就没人提醒过了。比如姜梨,你给她什么她就穿什么,这个习惯不止在乐安,过去在嚣奇门她也不挑。再比如童,也不会特意矫正她,她那嘴结成那样,纵使觉得不对,她说话费劲,又无伤大雅,也就咽去了。再比如她自己,她要是能看来颜不对,她就不是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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