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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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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他恨死雨天了!这让他更可悲了。

    可她现在不得不门,猫粮快要用光了,助理还留在洛杉矶为她看家,蒙已经一整天不在家了,没人帮忙,她不能坐等猫粮用光让赫伯饿着。

    他现在是个痛到想要昏过去结束一切的可悲生,躲在墨镜后,坐在荷兰公园一家时髦餐厅的角落里,尝试用一盘裹满酪的培通心粉和香治疗自己。

    金绝对是当代摇乐队中的女楷模,她像是女孩们的大,总是酷得要命,又总是在照顾其他人。

    可就在这时,他的天使神奇地推开了那扇大门走了来。她穿着一件橄榄绿的款防雨大衣和一双看起来就非常舒适的黑乐福鞋,看起来知又潇洒。而她平日里那闪亮诱人的红波浪发被她随意地挽在脑后,从那个圆蓬蓬的发髻里偷跑来的一些碎发一都不显得散,只是彰显着主人随又放松的态度。

    “嗯,我早晨什么都没吃,现在吃东西是个不错的主意。”

    让她放松的是每个人都在低匆匆走路,没有人注意到她,她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安静地走去三个街区外的兽医诊所,从那儿拿到赫伯常吃的猫粮,然后在路过一家她喜的餐厅时停脚步。

    她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推开了门。

    典型的罗德能来的蠢事!

    乔琳喜瑟斯顿的吉他技巧,可她更仰慕金。

    跟音速青年一起巡演让乔琳很兴,但这不能减轻她的焦虑。这就是为什么她更愿意待在敦,即使蒙每天都不在家,她也可以很安心地躲开一切嘈杂的声音,跟她的猫在一起,平静地投她的创作里。

    后者曾经对她说过,“要成为艺术家,你只需要开始这件事。在音乐会上,人们是钱来看你相信你自己的。”

    ———

    这些来自碳化合量和额外的脂肪也许可以拯救他现在正疯狂动的神经。他已经吃了止疼药,可显然它们还没开始发挥作用。

    敦,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某程度上让她觉得更亲密。她已经在这里待了一周了,而且她不打算立刻离开。

    但乔琳讨厌在雨天外。她喜雨声和闪电,但她讨厌漉漉的衣服和不停脏鞋的积

    诺埃尔·盖勒格正在忍受宿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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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埃尔的神经猛地放松了来。他注定被她拯救,不是吗?他忘记了自己隐隐作痛的胃和后背肌,只想注视着她,把她的一举一动都记在脑里。

    这就是他的乔,全世界最酷的人,独一无二的。

手兼歌手金·戈登在1984年就结婚了。

    她正在同侍者谈,把她手上那柄黑柄伞给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