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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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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我对展心有本能的抗拒。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恶痛绝。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到了那个人。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在社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击一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持了来。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绪的方式。

    每当红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寄回去。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我们不知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别都不知,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妙,笔与对方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乌托

    方应琢写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观察。我用手撑着,视线落在方应琢的后颈。方应琢垂着,清晰可见一节一节凸起的颈椎骨,发散在脖颈两旁,发梢或许还残留着洗发的味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r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仅靠这一信息断定方应琢是不是非北,更何况他们的字迹也不一样。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到了方应琢上。

    我大致辨认他的字,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了些改动,很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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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悦耳的沙沙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