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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回:字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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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为哪一个比较好?」林总,离墙,半米,离我,五公分。

    我看着他脸上的皱纹,眉间的白发,「都好。」

    果然,他本听不见,正当我以为他只是凑巧走向我时。

    他突然朝我喜笑,慈眉善目的频频:「都好,都好。」

    而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瞳孔里映照的,我,短发,稚,矮胖,我看着那个我,似乎也听见了他的心声,吵杂又焦虑,喧闹又繽纷。

    「好像不能走这条路,这样自杀会不会未免也太过简单,不好,会影响教坏读者,算了,先搞一篇,乾脆就叫全世界都变乾净好了,这书名简单暴力,可是乾净的世界真的会闪闪发光吗,不了就先这样写,对了,主角睛瞎了会不会太扯,是有扯但应该也不会啦,反正幻想故事随便写,好看就好,先这样,故事还是比较麻烦,昨天那篇灵其实好像也不错,我找找,杀人犯的女儿与被杀者的儿,以往为条件要求的和解,中校与被霸凌的吊车尾宅,可以,觉有稿,话说,好像还可以加什么,要这么贪心吗,哈哈,等一,那他爸会不会去鬼杀人那里,最后又杀人復活,一家团圆,啊那篇太烧脑,这样加又会更复杂,先不想这些好了,来最好玩的那篇提款卡??」那个我翻着桌上七八糟的稿纸,心话哩啪拉没停过,突然,他抬看向我,目光先是却又转为冰冷。

    一瞬间,有记忆撞了我,我,我,终于想起来了。

    十年前,是我向爸提案的,大赏是我吵着要办的,徐天的太太本就没死,不,他今年四十岁了,连女朋友都没有,还有,喜小恬的人是我,最用手写稿的人也是我,害得小风整理老半天,当年本就没有扫描机,没想到中同班同学阿杜成了组,虽然只跟他喝过两次酒而已,但我们的故事理念十分相似,从中就很要好。

    「哼,死在工作台上的人原来是我。」我看着林总睛里的那个他,怦然倒,连续熬夜创作,猝死。

    林总的瞳孔不再闪烁光辉,僵直不动的听不见任何心里话,也没有了一丝呼,红心会议室的所有人,仿佛全都被暂停了时间,那是我第七年获得的能力,走会议室,整个编辑好像都被冻结了,我逛着小时候熟悉的玩耍场地,几乎没变。

    三十年前,爸开了这间版社,开幕典礼那天,我也一同生了,听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于是我的童年脱离不了这些笔墨书香,听说爸是为了我封笔,但又好像不是为了我,因为小时候我常常在小丑牌书房看到他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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