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查过苏洵的生平,但其实就算苏洵当时没有功名,问题也不是很大,《宋刑统》在那个时候已经实行了,如果观众老爷们认真读过浒传,一定知
武松打死人当时只是
放三千里,这就是因为
浒传的背景在宋朝,作者沿用了宋朝的律法。”
“浒传,武松是什么?”明朝之前的读书人都一
雾
。
“听起来像是传奇里面的人。”有人猜测
。
伍华万万没想过有人会不知
浒传和武松,于是完全没有解释,继续说
:“这里就涉及《宋刑统》的规定了。”
“《宋刑统》的斗讼律规定了,诸斗殴人这,笞四十,注云:谓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殴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伍
华说着就笑了:“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只用拳脚殴打别人,不要用武
也不把人打
血,那么就笞你四十,如果用了
刀枪或者把人打
血了,就要打六十大板,武松那是因为打死人了,所以才需要
放,普通打人还真不至于。”
“在上次的科普中,我和大家说过笞、杖、徒、、死五刑,笞是最轻的刑罚,一般是用鞭
或者竹板
打,苏洵当时应该是个三十四岁的青壮年男
,被鞭
和竹板
打四十
,一般都不会有问题的,”伍
华又继续说
:“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利
,就是自首。”
“说起武松的判刑为什么比较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自首了。”伍华举例后,又在视频贴
了原文:“《宋刑统》中明文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
“也就是说,如果苏洵打了亲家夫妻几拳之后
净跑去自首,笞四十都不用,也许二三十就够了。”
伍华说到这里,苏洵已经起
了。
“夫君你要什么去?”程氏
地问
。
苏轼心有灵犀:“爹你是不是要去揍人?带上我啊!我过去之后可以拦着他们,让你最先跑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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