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华把这个简单的
路一说,汉朝官员心有戚戚:可不是嘛!如果惹了皇帝不
兴,就要天天担心自己有没有小辫
被人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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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来说,父母和祖父母对于直系晚辈、丈夫对妻都是
有一定的控制权的,在这
况
,有时候晚辈和妻
并不是真的想要隐瞒窝藏,而是不得不这样
,不然可能反而有杀
之祸,加上古代对孝
的提倡,晚辈总是不好忤逆
辈,如果真有人敢举报父母祖父母,肯定会社会
死亡,考虑到这
因素,晚辈自然是只能选择隐匿窝藏。”
“而因为要将官员的权力限制住,上请等刑法原则的存在就显得理所应当了。”伍华继续说
:“对于贵族官僚犯罪的,司法机关不能自己擅自判决,而是需要请示皇帝要怎么判。”
“除了上请制度之外,汉朝还有两项重要的刑法原则,分别为‘亲亲得相首匿’和‘老幼妇残恤刑’原则。”
说完这话,伍华终于回归了主题。
“可以说这个制度是八议官当的形,但是和八议、官当又有很大的不同。”伍
华说着:“因为八议和官当是会减刑的,即使不减刑,也不太可能会加重刑罚,但是上请就说不准了。”
“关于亲亲得相首匿,我记得我们之前有提过一次,”伍华回忆着:“这个政策一开始是在汉宣帝时期颁布的。”
“你和皇帝关系不好,皇帝看到你犯罪了,那就是天犯法和庶民同罪,并且要明正典刑,好好追查一
你之前是否存在类似行为,数罪并罚。”
“你和皇帝关系好,皇帝看到你犯罪了,也许大手一挥,给你免了或者罚款就算了。”
“但是如果反过来,那么亲人之间的隐匿窝藏就是于
因素,那么自然不能免罪,但是考虑到这是人的天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所以可以上请,看是否轻判。”
“从某程度来说,这样的监
也是把权力关
了笼
里,对于提升法治程度有正面的作用。”
“总之,汉朝的监察制度已经确立起来,虽然没有后来朝代那么完善,但是君主也已经有了虽然疑人不用,但是用人不能不疑的意识。”
“有观众可能会奇怪,为什么都是亲人之前隐瞒,还了区分?”伍
华自问自答:“因为人
依附关系。”
“首匿,是说帮助窝藏罪犯、隐匿犯罪的主谋,汉武帝说‘重首匿之科’,汉宣帝就要和他曾祖父对着,说父
夫妇之间互相隐匿是人的天
,怎么可能违反呢?所以孩
为父母隐瞒、妻
为丈夫隐瞒、孙儿为祖父母隐瞒,都不应该作为犯罪,同时,父母为孩
隐瞒、丈夫为妻
隐瞒、祖父母为孙儿隐瞒,都不应该判
死刑,要上请廷尉确定如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