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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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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死,这不就是脱发人士吗?卤实在是太形象了】

    【国留胡的真的不多】

    【果然我们是不适合古穿今的国家,不仅控严格、到都有监控,还会让古人以为到都是罪犯】

    “至于作刑,其实就是徒刑的前,”伍华解释:“赎刑之前也说过,罚金很好理解,还有一个叫杂抵罪,也就是用官品、爵位还有杂七杂八方式抵消刑罚。”

    “为什么要专门把刑罚放在最后呢?”伍华解释:“因为还要说三国时期另一项立法:《蜀科》。”

    “事实上,蜀科除了关于军队的法律之外,其他的法律容已经完全不可考,但是各项记载普遍有一个特,就是说诸葛亮领衔制定的蜀科非常严峻。”

    “据说当时有人建议诸葛亮,说应该和刘一样,约法三章即可,但是诸葛亮认为,之前秦朝律法过于严苛,所以汉祖才需要宽法安民心,现在原本蜀汉所在地的律法就过于宽松,正是应该用严法来规制。”

    “据当时的一些案例,类似于挥泪斩那谁,可以看诸葛亮也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代言人,说他不是法家,估计当时的官员和老百姓都不同意。”

    “因为没有蜀科的容,所以我们可以参考看看,曹魏当时立法就是规定了这些刑罚,蜀汉立法是多严格,才被评价为严刑峻法呢?”

    “不怎么样,我觉得蜀汉应该不会简简单单剃个光就算。”伍华给了自己的研究结论:“而且会被评价为严峻,应该是因为当时蜀科没有杂抵罪或者杂抵罪之行的宽泛程度远不如魏律。”

    都已经读博士了,自然是要研究,研究这,就是不断提猜测、验证猜测,向其他人表达自己的观,并且试图让自己的观成为主,作为博士生的伍华也有这么个习惯,就是别人研究的空白,就是我发表观的好地方!

    伍华本来想要多表达一自己的猜测,例如诸葛亮的灵来源会不会是仲韩非,但是看到弹幕飘过的容,立转移了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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