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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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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们国家古代一直以来有关于通的规定,就是因为要维护家关系,秋之前就有关于通的记载,之前也提及了秦朝对于通罪的规定。”

    “在汉朝,通也要被罚为城旦,并且西汉法律规定,官吏和人通的,照□□定罪,主要是考虑到因为官吏的权柄导致人不得不同意发生关系。”

    【咱就是说,这条法律建议全国推广】

    【觉是一条有利于结婚率的法律呢】

    “但是遭逢世时,通也不会被时人认为是大错,毕竟女很多时候都需要活来,不能对于她们过于苛责。”

    “直至隋唐时期,民风开放,公主都可以公然养面首,通罪自然不会被重罚,宋朝也沿用了隋唐的法律,但是南宋时期,南方地区经常现动私刑的况,这时候就已经有浸猪笼的私刑现了。”

    “《元史·刑法志》记载,‘诸和者,杖七十七;有夫者,八十七。□□妇逃者,加一等,男女罪同,妇人去衣受刑。’而之前条款中所谓的女不坐,就是不用受通罪的刑罚。”

    “因为程朱理学的行,明清较元朝又有一定的加重,但是也有规定,通罪必须要当场抓获,否则就不能定罪。”

    【这就是传说中的捉贼捉赃,捉在床?】

    【这个当场抓获的难度是不是有大?】

    【我还以为通罪只有已婚的,原来未婚也有通罪?那我之前看到小说说婚前发生关系于是成婚的,是真还是假啊?】

    看到这个提问,有现代人回答:【肯定是真的!西厢记不就是这样?】

    【未婚难不是直接成婚就好了?不会有人想要被打板吧?这里妇人还是去衣打……】

    【难怪说聘为妻奔为妾,就是怕被官府打板,男人不愿意明媒正娶,就不得不委成为妾室了吧?】

    也有古人回答:【如果捉之人执意提告,双方未婚也会被定为通罪的】

    【比如说未婚夫、未婚妻捉到了对方通?为了清清白白退婚于是闹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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