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42章(1/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双,大诰命就这样走了明朝的家家,从某程度来说,朱元璋是把《大诰》当作了国民法律教科书。”

    “除了大明律和大诰之外,明朝的成文法还包括了《大明令》、《问刑条例》、《大明会典》,这些相当于倡导的积极方向规范、刑法司法解释、法律检索大全。”

    听着伍华对于大明会典等的描述,朱元璋嘴角搐了一,自家这么大上的法典,用后人的说法,怎么被她形容之后,就显得平平无奇了呢?

    “在判决的时候,明朝法律还适用了一个原则,命名为比附。”

    “刚刚我们提到过,大明律其实是朱元璋等人依照唐律疏议修改来的,唐律重就有一个法律原则,叫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

    “比附原则,和这项原则非常相似。”

    “比附原则,就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照明文来判决,例如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一类的规定,但是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参考相似的条款,照轻重来比较,决定一个比较合适的罚。”

    【大明律如此全面,也有没规定到的刑罚吗?】

    伍华看到弹幕都笑了,也不知对方是朱元璋的粉还是黑,是崇拜他,还是黑他规定的太多。

    “朱元璋都承认自己的法典有没能规定到的地方,而且随着时间发展,世不同,谁也不能保证法律能够规定所有的方面。”

    【朱元璋没承认吧?他不是觉得自己的法典再完没有了?都不让孙后代改的!】

    【单这么说想不来,要不然博主举个例?】

    明朝之前的古人更加好奇有哪些后世没有规定到的法律,脆提问博主,想着可以从其中知社会况,也许自己的朝代听了有好呢?

    但是他们没想到伍华举来的是这样的例,如果知的话,可能都不会问

    伍华拿了当年读书的时候印象刻的案例。

    “比如说,我们现在规定□□罪,适用的对象只有女,也就是说只有女被人侵犯,才照□□罪论,那如果男被人□□呢?”

    【???】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shibashu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