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容夕等到九月,换了新份,被突击队
送
弟学校学习,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砰!
“也是!”大胡一把拎起季容夕往林
里拖。
养父母气吁吁地跑过来,谄笑:“烈
驯起来最带劲了,你可别浪费了这么好玩的孩
。”
桐岑遥质一般,很快就跑不利索了,被石
绊了一
,立刻被人逮住了。
很快,桐岑遥被人领养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大胡大步走过来一脚把他踹翻,用枪指着他的脑袋,竟然要扣动扳机。
季容夕停了。
两人对峙。
季容夕看着轰然倒的大胡
,鲜血涌
,他浑
发抖,又害怕,又惊慌,扔了枪踉踉跄跄地跑
屋
。林
很黑,星辰都照不亮,后面还有脚步声、枪声、猎犬的狂叫声。他使劲跑,没
没脑地使劲跑,一直跑到
路上,又沿着
路拼命跑。
耳边响起:「报告队,发现一个孩
。」
以及那群男人的野的嘲笑声音。两人就冲着林
跑,很快就意识到,怎么跑都跑不
追杀——那群人就像猎兔
一样游刃有余。
枪响了,血一地。
不知跑了多久,一亮光骤然亮起。
餐厅,桐岑遥全
上
从里到外都是崭新的
和的,双手托腮:“你真的很像我那个发小,外表冷,心很
,总会
其不意
些吓死人的事。”
大胡狰狞地笑了:“小兔崽
,胆
不小,我就让你尝尝死的滋味!”
大胡大喊:“你再跑,我就杀了他!”
桐岑遥没客气,尽挑贵的了一桌
。
人对待年少伙伴总是多一份宽容,季容夕递过菜单:“你吧。”
生命里,大分人像
叉而行的火车,路过就永远路过,再没有重逢,但季容夕跟桐岑遥却一次又一次在命运的愚
重逢了。
他遇上的是巡逻突击队,当晚,突击队就把那个团伙给控制了,警方顺藤摸瓜把桐岑遥的养父母以及新院都抓起来判刑了,孤儿院也解散了,孩
们分到了别的地方。
……
依稀是憧憬的警衣。
他一跌倒在地,
目眩。
季容夕和桐岑遥是污证人。
到了一个小木屋,大胡把他一掼,枪往墙上一挂,拿起一
绳索要捆他。季容夕年纪虽小,依稀懂一
,知
这个人要
待自己,就拼命挣扎,自有蛮劲。大胡
折腾了几分钟没得逞,气了,去拿枪。季容夕也急了,掏
了那把有一颗
弹的枪。
季容夕吓得浑颤抖。
回想起来,那时季容夕跨过的是一个分界线:生与死的分界,白天与黑夜的分界,过去与未来的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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