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共审的质,说穿了,就是在最终定案勾销之前的联席会议,以求达成一致
的意见。
免得将来,因为各自有异议,导致闹大风波来。
前些年,因为刑秋审
的错漏,导致杀错了犯人。结果,刑
和大理寺里,有一大批人丢了官,还有一些人掉了脑袋。
三司共审的主角,是刑和大理寺,玉
是去监督的,防止他们作弊。
但是,玉不签字画押并用印,浙江、江苏和安徽三省的刑
案
就无法勾销。
照大清律例,外省刑案,统由刑
复。故此,刑
的
权特重,远超都察院和大理寺。
刑的职权范围包括:复
各省徒罪以上案件、审理京师徒罪以上案件、会同复
各省秋审案件、会同复
京师朝审案件。
刑设十八司,比如直隶清吏司,奉天清吏司和浙江清吏司等等。
每一个清吏司的案,都有主
该司的刑
郎中负责审理,可谓责权分明,条理清晰。
只是,午就要三司共审了,上午才派人来通知玉
。嘿嘿,这就明显有些瞧不起人了呀。
也难怪,玉虽是国朝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合榜的满洲状元,毕竟还是太年轻了。
而且,玉并没有经过到
观政的过程,被刑
浙江司的郎中所轻视,也就很可以理解了。
但是,玉曾是市里某委的一把手,亲自主持过的一委三
门的联席会议,不
百余次之多。
不夸张的说,玉亲自参与,并亲自协调过的案件,至少有好几十件了。
刑就在都察院的墙边。
午申时正,玉
坐着官轿,晃晃悠悠的到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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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该赏月票了呀。)
帮老八的忙
玉轿后,就见刑
的门前立了一块大铁牌,上书两行大字:无召不得擅
,非相关人员不得擅
,违者严惩。
刑的门吏,早就得了里
的吩咐,一看吴江递来的腰牌,
上哈着腰,领着玉
了刑
大门。
玉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隆科多最信任的刑名师爷,谢师爷。
刑案,不同于别的案。哪怕你正确了九十九件,只要错一件,就会前功尽弃,
败名裂。
一贯小心谨慎的玉,那是多细致的人啊,肯定不可能轻蹈险境。
玉了刑
后,一打
间,就看见了直隶清吏司的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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