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张笛是要去开
的,所以吃完中饭,整理了一
材料,就从律所
发去法院了。
开时间定的是两
半,但法院距离比较远,张笛只能早早的就去了。
这是一个房屋租赁纠纷,大致案是原告从开发商购买房屋,从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但此前开发商已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据概括承受的原则,以及买卖不破租赁,原告当即成为
租人。
被告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就擅自转租,违反双方合约规定。
而且法律规定租人知
或应当知
承租人有转租行为的,应在六个月
提
异议,逾期则视为同意转租。
但承租人再次转租的时候,租人则又享有第二次的解除权。
张笛是站在原告这一方的,这还是之前郭娟留
的案
。
起诉阶段也都是郭娟跟
的,只是后来她离开之后,就由张笛来经办以及开
什么的。
这个案其实极其简单,原告只要证明自己有合法权利,被告在没有经过同意之
转租的,原告解除合同的诉求就能被支持。
所以张笛今天心也很放松,毕竟是小案
,好歹自己也是经历大风大浪的人,早已不在意这
。
现在更喜去挑战新类型的案
或者复杂的案
,这样才能有所
步。
很矛盾的是,一个合格的律师,不仅仅是要挑战自我,还得
守住基础,比如
一些简单的小案
,这也是一
磨砺。
张笛到达法院之后,才发现自己提前了十几分钟到达的。
大概是因为习惯早到,况且是作为原告一方当事人,那就更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诉讼活动中来。
这样才能让法官知你维护权利的
望和努力。
等了会儿,见自己的当事人还没有现,张笛便有些着急地打了个电话。
虽说当事人来不来都无所谓,只是他已经说要来了,总不能让他的机会都没有。
结果问了半天,当事人开车堵在了路上。
被告那边也没有来人,一个不大不小的法里,就只有张笛一个人,书记员也还没有到场。
她坐得有些无聊,便只好拿起手机刷起朋友圈来。
结果才刚去,第一条就是她所不喜
的任念念发的消息。
说起来,好久没有见她发朋友圈了,还有上次见面还是跟自己宣战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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