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五百万来,换每年四百八十万的分红,你甘心?”
对于正常人来说,五百万换每年四百八十万的收益,这肯定是一门好生意。
韩琛不是一般人,他是倪家的堂主。
林耀也不是一般人,他是群星的董事。
对他们来说,时间是宝贵的,就像倪家的前任家主倪坤突然被杀一样,他们也不敢说自己会不会像老爷一样,哪天就被人给突然暗杀了。
所以,他们喜赚快钱。
最好是无本买卖那,比如卫生费,旧楼改造,绑架,金
诈骗。
有本买卖也会千挑万选,选那些来钱快,利足的,比如蓝冰,
利贷,赌船,又或者桑拿会所。
林耀的走私生意,看上去是好生意。
可是它还不够好,就算是他,每年也就三四千万的拿。
韩琛拿两成,一年也就四百八十万,随便找两个大洋,拍几期有
书刊都比这赚得多。
“我生意,不只是赚钱,也是
朋友。
我老婆和我说朋友比钱重要,钱没了可以再赚,朋友没了,再遇到一个就不知
是什么时候了,我觉得她这话很对。
我不缺钱,倪家五位堂主之中,我不是最会捞金的,可我是最会攒钱的。
我不劳力士,不开豪车,也不在外面包养女人。
我坐堂主的位置有七八年了,相比甘地这些人,我的价是最足的,他们谁也不知
我
价过亿了。”
韩琛脸上带着微笑,低看了
林耀手上的雪茄,笑
:“耀哥,你这
雪茄,够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哈哈哈”
林耀直接笑了,弹了弹烟灰,诙谐的反问:“你这人也是奇怪,你既然不喜
享受,
嘛混黑涩会呢?
我们这些刀上
血的人,没准哪天就翘辫
了,到时候你还想让银行把钱烧给你啊?”
韩琛耸了耸肩,自己也乐了:“我小时候家里穷,没钱上学,我只能去大街上给人鞋。
倪老爷经常光顾我,有一天我被人欺负了,老爷
不知
怎么知
了,就和我说别人再欺负你,你就说你是我的
儿
。
我没反对,于是我就成老爷的
儿
了,稀里糊涂的成了倪家人。
后来,老爷找我办事,让我监视一个人,我没拒绝,也没法拒绝。
那个人是倪家的一个死对,我给老爷
报告了他的行踪,他就被人给暗杀了。
那年我17岁,事成后,我得到了一个红包,里面有五百块钱。
再然后,小目,
目,堂主,稀里糊涂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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