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隙间观察着季因为遇见那个小公主而
的窘态,紫的嘴角划过一
恶趣味的弧度。人类对于她来说完全是无关
要的东西,除了带给她一
乐
以外再无他用。但是为了她的计划,适当接
一
人类还是必要的。
因为那个银发的笨
看起来
本不可能转变观念彻底厌恶人类,那么紫想要带她离开人类社会构建一个只属于妖怪们的乐园的计划就不得不
些调整了。
没错,紫的本目的没有变,还是想要创造一个能让她那个笨
同伴不再会寂寞的居所。起初因为季
和她都是妖怪,所以她自然而然
照妖怪的想法而在远离人世之
着手,但是在和季
过之后,她才发现了重大的问题:
虎狼之的妖怪喜好山林,鱼虾得
的妖怪居于湖泽,飞鸟成
的妖怪翱翔天穹——虽然都统称为妖,其习
生态都完全不同,怎么可能共
一隅呢?
或者她有开天辟地之大能,可自这大世界中分离一片独立的空间,
保罗万象,万灵都可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然而这对于目前的紫来说,不过是个痴想罢了。
她重新理了一思绪:
季是个怕寂寞的笨
,她为了不寂寞才隐于人类之间;
人类只是低俗短见的生,他们容不得妖怪的存在;
季若继续在人类间生活,迟早会被人类伤害;
紫不想让季受到伤害,也不想让她寂寞,所以要建造一片属于妖怪的乐土;
然而之前已经说了,到底什么是属于妖怪的乐土,这对不同的妖怪来说答案都是不同的,以她现在的本事本无法顾及到一切周全;
那么就把目标缩小一,只建造适合“季
”这个妖怪生活的乐土就够了;
走兽属于山林,飞鸟属于天空,游鱼属于泽,季
属于哪里呢?
据紫的观察,季
属于人世。
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人世不适合季,季
却又属于人世,到底该怎么办呢?
那就脆把人世控制住,
照自己的意思来运营它吧!
紫很开心,她终于想到了最完的办法,本来建造妖怪的乐土也只是一个空泛的概念罢了,到底再怎么建造她自己也不知
。人世则不一样,它已经是建造好的了,自己只要夺过来就行。
至于怎么夺过来,呵呵,这对紫来说可是有一千办法的。
那个什么王——好像是元王吧(1),他统治的区域不算大也不算小,刚好适合紫开始她大业的第一步。
在季因为无所事事而认真扮演着“小季”这个
份的时候,紫在这个王城暗
,已经埋
了许多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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