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有类“分封”,那是绝对不为过。
国朝制之
,对于海外新土不可能像对待中原那样看重。自汉以来的
级
英,对于直接统治一块地区的需求,是有很清晰看法的。如果直接统治的投
成本远大于产
,那么,就不必直接统治,而是简介统治甚至只是影响。
典型就是漠南漠北,直接统治的回报率为零,对古典时代的帝国来说,直接统治就是个无底,半
产
都不会有
所以不汉朝以来,主要工作就是在草原搞分化,或者说扶持代理人。
同样的,面对现在的“河中地”“天竺地”以及过去的扶桑、朝鲜、苍龙
南北,也都是属于直接统治意愿不
的地区。
但伴随着人密度增
,以及利益产
的极大提升,直接统治就有了经济人
基础。于是也就
现了类似“广
会”扶持地方代理人,乃至扶持地方小
傀儡国主的现象。
利益使然,很正常的事。
而“广会”这
行径,就正如李奉诫所说的那样,有类“分封”。
因为广州、州的地方势力,等于说掌控了一个海外
国,一应制度都是健全的,除了一个傀儡国主之外,剩
的一切,都是由“广
会”把控。
对冯氏、冼氏、李氏而言,这是久的基业,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利
。
南海、苍龙可以这么搞,“天竺地”地域广大,又
国林立,再加上摄
其中的敦煌
军
多不胜数,自然也可以这么搞,而且规模还可以比苍龙
还要大。
最最重要的一,海外新土
照现行政策,税赋极低。
大贵族不但不要缴税,理论上还是从别人那里税的。
仅此一项,就足够让大贵族拿一
分的资源去投资海外新土。
举族搬迁的可能不大,但分化
一支两支,则是毫无压力。
比如现在的广州冯氏,其脚,其实是渤海冯氏,两地相去一万里,但冯氏的的确确在南方扎
来,还
成了地方大族。
帝国层的大贵族,需要分化
来的资源,可能只有整个家族的百分之一,但百分之一的资源,在海外也已经是相当恐怖的能量。
像侯君集这样的贞观新贵,手指随便漏一
来,漏个几万贯、几百丁
去,
本是不费
灰之力。
但几万贯、几百丁,在海外已经可以称作小
。裹挟土著仆从的话,最少可以扩张为“胜兵千人”的中等国家。
而侯君集这样的贞观新贵,国朝有几十上百个。至于在野大族,除去已经覆灭的二崔一卢,依然还有七八十家。
这七八十家任意一家,分个十分之一的人来,就是万人规模。抛开各
变量因素,这样的万人,层层裹挟的话,规模比传统的西域大国还要
得多,可以
到“胜兵两千”甚至“胜兵一万”。
只是这些都是理想状态,正常而言,远离中原,就等同于“放”。只是以往由中央政府执行,现在变成了大贵族豪门来执行,甚至可能是“自我
放”。
“诱之以利,也不是那般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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