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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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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库上去了。

    宋格虽然有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但是,醉心仕途,终未嫁。

    当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于是果断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秀。

    又白又的小丫,见谁都愿意让人抱一,一把摸过去,简直不要太舒服。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所以,她才会以堂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所以,她明知秀会喜上苏向红。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也最心狠手辣的孩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上还有一小凉帽呢,黑白相间,凉帽上还有个嘟嘟的小熊猫。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儿不可。

    不过,在原书中,宋秀是一直默默的,喜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到县,再到省,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一直以来那抹不去的优越

    堂苏向晚,从小就家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优越伪装的特别好。

    前几天从宋二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和驴一人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小背心儿,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穿过来之后,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的角,宋秀。

    熊妈和陶红武是小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

    那他的事,就是无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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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两百多块钱来。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当然,为师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有很的影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