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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37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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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闲话:如果可能的话,明天搬家!o(n_n)o

    幸运啊

    胡麻到底是什么的?

    很简单,他真的是一个江洋大盗。

    还是个独行大盗,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原因是那家的少爷骑路过的时候,看他不顺,踹了他一脚,命令跟随的人,抢了他打猎得来的猎,胡麻这个人平时就力大无穷,加上从小就是猎,十二岁开始就随着自己的师父宰杀猎,他那个师父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十四岁的时候,他去府城卖猎,结果就被欺负了,就因为他在那家少爷路过的时候,大声的吆喝,其实惊了少爷骑着的匹,这才被人找茬儿。

    十四岁开始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回他师父就死了,也不知是怎么死的,反正他埋葬了师父之后,就离开了老家,在那家被灭门的富拿了很多钱走,从关中浪到了东北,在东北钱完了,一开始还是打猎为生,后来发现打猎赚钱太慢了,又遇上了有人雇凶,他就……开始走上了另一条路。

    这十几年在东北,他是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啊。

    凶名也就这么闯来了,他杀人最的就是灭人满门,所以有个外号叫“灭门屠夫”,人的凶悍,手狠辣,是上有名的一号狠人。

    这次有人三百两银,让他帮着杀两个人,就是王佐这位钦差大臣,以及他找到的关键证人,账的账房先生王友德。

    定金就付了一百两银,十个十两一个重量的银元宝,现银,不是银票,这,胡麻以前也不是没过,他见了雪一样的银,就走不动路了。

    五百两银不多,但是足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而且只是两个犯人而已,对方跟他说的是,这俩人是生意的,一个是老板,一个是账房,跟他合伙生意,却不守规矩,将生意独吞了,他买凶杀人,是为了将生意抢回来。

    只要他们死了,生意自然是他一家独大。

    “其实这谎话,纯粹是骗鬼的,胡麻也说了,那些人说的理由,只是一个借而已,真假不重要,只要知,他要杀的人是谁,就行了。”林七中也有些害怕,本就是平民百姓,对于那些官宦之间的打打杀杀啊,觉离自己很远,突然就现在自己的面前。

    “那可是钦差大臣啊!”丁田也佩服死了那些贪官,为了钱,连九族都不顾了吗?

    在现代,当然是一人事一人当,最多没收个人财产,可是在古代,那可是要牵连九族的,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的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的共同死罪。

    这帮人不想活了,还想连带着九族都跟着一起地狱吗?

    钦差大臣啊!

    那代表着的是古代最的权利,“皇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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