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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自杀,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前者通常意味着被排斥在社会秩序之外,后者往往被宗教教义所恐吓,以及社会观念束缚着,再加上人贪生怕死的本
,就很难实现了。某
意义上,我会认为杀人远比自杀要来得轻松,但这不在故事探讨
,至少现在。
我将杀人者分为两
类型,一
是被仇恨、愤怒,一
极端
绪所裹挟的(但实际上,他们是因为理
而杀人),另一
就是不可理喻的所谓纯粹,对世俗
德的戏谑和践踏。后者杀人的理由,往往无法用理
去解构,一般是什么好奇心,或者仅仅只是单纯的「有趣」。在此,我并不认为这是什么「错误」,所谓的「反人
」,相反,这恰恰是因为过于人
,人
无限扩张的产
,是这个社会的必然,也是必须需要的(我想,没有人能否认人
中,那极端恶的存在)。
需要注明的是,戏谑
德的人,大多不太会真的
某某的事
。他们只是觉得,这(
德),不重要。相反(反
德),也不重要。一
自以为的旁观。
eliphalet是住在我对面的邻居,不知从何开始,就像是一开始就存在在那里,但我记得一开始并不存在他。我看不清他的脸,应该说我看不清所有人的脸,我不在乎他们。但只有他,只有他我很清楚,我无法窥见他。
在我的印象里,eliphalet和我说过许多许多话,但事实是我和他没有一丁
的
集。只是我单方面地对他产生好奇,窥视他。
我产生过许多主动找他的念
,但都无疾而终。准确来讲,一想到我要主动直面他,我就失去了所有兴趣,而我是一个依靠所谓的「好奇心」而活着的生
。这
活法实在是很无聊,或者说我十分清楚,所有的一切并没有意义,所以只能依靠这一
廉价到可怜的好奇心活着。
工作、上班、学习、读书、听歌、看电影……人生就在这几件事
来回循环,像是一
永远走不
的死胡同,我只能一
地在死亡循环里目睹自己死亡葬礼的来临,「我在活着的路途中步
死亡」,这
受实在是不怎么痛快。
于是,为了某
奇异的偷窥心,我闯
了eliphalet的家。
eliphalet的家,首先是一片空无,一
十分奇妙、让人
到
、柔
的
,被包容在一片灰蒙蒙的雾中。就像看eliphalet的脸一样,我什么都看不到。某
数据,某
过错,某
时间的间隙,这份迷茫渐渐落地,成为了一
明晰——eliphalet坐在沙发上,背对我(但我却
受到了他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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