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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8章 请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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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走

    听陈矩这么说,林延不由心底一动。

    儒家治国,就是以礼来治天。

    所以朝廷六中,论排名礼要在刑之上。若要是秦朝设六,那么肯定刑要在礼之上了,或者本不会有礼。

    不过礼看似什么都能,但其实什么都不能,往往如此所以留一个六之中礼权势最轻之。

    甚至林延当初任礼尚书也仅视作阁的转升之阶,并没有太将礼尚书的差事当一回事。

    但其实不然,无论是礼还是刑都是规则。

    正如刑不上大夫,礼不庶民般,礼更适用于上,刑更适用于。

    放之外国,好比国最法院有三座雕像,分别是孔,西,梭。孔代表德,西代表神学,梭代表政治,这就是法律的源。

    放在明朝就取了礼与刑二字,用以裁定上之规则,礼则拥有对礼的解释权。

    当初林延与邹元标的约礼约法的辩论也正是从此展开。林延,邹元标一并认为,宰者,在古代就是礼司宰割之事,为诸侯掌祭祀之官,而宰相应当辅佐君王以明正天之礼而治理天。

    只是邹元标认为宰相者必须听从清议舆论来施政,才能达到善治。邹元标的意见,也就是东林书院一直以来的立场。这与林延不同。

    话说回来经陈矩这么一提,林延这才意识到为什么自己任礼尚书以来,一直被官员们说为事而无功,因为无论在海漕,还是在朝鲜兵事,都不是他的职责所在。

    林延此举不仅越俎代庖,而且引起了主兵的石星以及河漕官员的不满。

    而偏偏在最重要的立国本之事上,他没有建树,任礼尚书近两年来,没有任何的推动。所以也就成了明朝官员最经常抨击执政大臣的把柄‘惧失上意’。

    所以林延要挽回自己因海漕,征朝之事而日益的名声,必须在国本之事上有所补救,这才是他礼尚书应该办得事,否则就要背个尸位素餐的名声了。

    陈矩与林延匆匆一晤后,建议他争立储之功后,即是赶回里去了。

    二人私往,自是不能耽搁太久。

    林延见陈矩要走,当即:“陈公公,林某有一事相求。”

    陈矩闻言:“能得大宗伯相求,此事必是重要,还请直言!”

    林延:“林某昔日在中有一好友名为淮,之前因张鲸被逐里去了南京。林某心底一直因此惴惴不安,听闻他在南京过得不好,所以林某相求公公将他调回。”

    陈矩见林延是一个念旧的人,心底对他更添三分欣赏。

    但是他却是为难地:“大宗伯都这么说了,陈某本不该拒绝,但里逐的人一向难以召回。咱家也不好破这个规矩。”

    林延:“这一林某不敢奢求,所以还请公公能否给他安排个轻松的差事。”

    陈矩想了想:“也行,临清皇店那边缺人代理,我可以安排他去打理?大宗伯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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