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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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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两人窝在炕上,林星乔抱着陆琛的胳膊,把脸贴在他实的臂膀上,声音乎乎的,带着十二万分的真诚:“夫君,我那天是胡说的,你千万别往心里去。我只要你一个夫君,真的!天底再也没有比夫君更好的人了!”

    【明白了,选址和初步筛选给我,保证找个院大、屋多、风磁场都合适的好地方,到时候带你去实地勘测。】

    谁说这小憨包不会说话?这说的,比那唱曲的还好听,直往他心窝里钻。

    陆琛心里动了动。

    陆琛搂着怀里兴奋得动的小憨包,受着他毫无保留的喜,嘴角也扬起了清晰的弧度。

    他心里甜滋滋的,夫君连这个都替他想到了,他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跟安哥儿分开见不着面了。

    他想起钱安和那个孟叶辞,看样八九不离十了。

    能让这小憨包一直这么兴兴的,买个房算什么。他的小憨包,值得世上所有的好。

    他仰起小脸,在昏暗的光线里努力看着陆琛的睛,语气变得特别认真:“我以前没遇见你的时候,就觉得日浑浑噩噩的。要是要是真没遇见你,我肯定就一直等着,等到你现为止。除了你,我谁也不要。”

    第二,院必须得大,现在乐安正是满地跑的年纪,小了可不行,最好还能让大聪明有个扑腾的地方,所以院里得有棵大树。

    林星乔困得打架,迷迷糊糊地问:“搬镇上?为啥呀?”

    陆琛把要在镇上买房的事提上日程后,就对房讲究起来。他没什么哨要求,就两条。

    “夫君,你看乐安今天是不是又胖了?都是你喂得好!”

    晚上,趁着林星乔哄睡了乐安,自己也在打哈欠的时候,陆琛状似随意地开:“乔哥儿,咱们搬到镇上去住怎么样?”

    孟叶辞的铺在镇上,钱安若是嫁过去,定然是住在镇上的。到时候,小憨包和他这个最最最好的朋友,就不能像现在这样,想见就见了。

    “夫君,你累不累?我给你捶捶肩!”

    陆琛看着林星乔又跑去找钱安,两人在院门说了好一会儿话才依依不舍地分开,回来时小憨包脸上还带着显而易见的开心和一次见面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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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星乔的困意瞬间跑了一大半,他猛地坐起睛瞪得溜圆,又惊又喜地看着陆琛:“真的?夫君你说真的?咱们可以在镇上买房?我想去找安哥儿就能去?”

    “嗯。”陆琛看着他瞬间亮起来的睛,心里更加确定这个决定没错,“真的。你喜住村里,咱们就偶尔回来住住。喜住镇上,咱们就多在镇上待着。随你兴。”

    以这小憨包重义的,肯定会失落。

   把俩人都打了。

    他把这要求跟大聪明一说,大聪明甩了甩尾,琥珀的猫里闪过一丝了然的光芒,随即喵呜叫了几声。

    “镇上闹,买东西也方便。”陆琛顿了顿,看着他那困倦的小脸,说了最主要的原因,“钱安以后若是住在镇上,你去找他也近便。咱们在镇上买个房,你什么时候想去找他玩,就什么时候去,想住几天就住几天。”

    这话说得又傻又直白,没有什么华丽辞藻,却像一颗投静湖的小石,在陆琛心里漾开一圈又一圈柔的涟漪。

    夫夫俩这单方面小别扭算是彻底过去了。

    “夫君你太好了!”林星乔呼一声,像颗小炮弹似的扑陆琛怀里,用力抱住他,兴得不知如何是好,“你怎么这么好呀~我太喜你了!”

    而林星乔这边,自打那天“两个都要”的惊世之言惹了陆琛后,他就开始了漫的“哄夫”之路。

    他像只殷勤的小蜂,围着陆琛这朵打转,逮着机会就要表忠心。

    陆琛时常抱着小嘴叭叭不停的乐安,边跟着甩着尾的大聪明,林星乔则像只快乐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围在一旁,一家四悠闲地溜达,羡煞旁人。

    第一,屋得够住,至少得分三间来,一间他们夫夫住,一间给乐安,还得有一间大聪明住。

    但这天

    他手臂收,将人更地拥怀里,蹭着他柔的发,低低地“嗯”了一声。

    “夫君夫君,你吃这个枣糕,可甜了!”

    陆琛低,看着小憨包的大睛里面满满当当全是自己。心的,现在的他好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