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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团是一个二的学创办的,也不只是为了课余的娱乐,他还想去参加市里的比赛。

    在乐团之外,闻聆与陈晨飞快地熟悉起来,并且以火箭般的速度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对此两人都毫不在意,闻聆反而还相当自得,她对于让别人大吃一惊这事向来乐此不疲。

    刚了表格,闻聆一回就看到了陈晨。

    中虽说课业繁重,学校却也开展了不少社团活动,军训一结束就是社团招新。

    如果可以,她会跟全世界宣布她跟陈晨成为好朋友的事。

    开学的时候正是闻聆兴趣最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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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聆毫不犹豫地踏了音乐社,然后又在乐团招新的招牌前停了脚步。

    但这件事对闻聆来说无关痛,她对吉他的正在逐渐消散,她最近又迷上了雕刻。

    而陈晨向来只是无奈而温和地笑着,包容着新任的好友。

    陈晨不用多说,她的格一目了然,温吞、和善、踏实、文静、……这样的人在人堆里向来是不起的,但是陈晨似乎乐在其中。

    这一让很多认识她们的人都大吃一惊。

    当然她知这只是错觉——短暂的觉而已。

    那个时期乐团之类几乎是炫酷不正经的代名词,与这样的乖乖女风格差了有十万八千里。

    就是差距这样大的两人成为了朋友,实在让人惊讶。

    “请问这里是在招主唱吗?”

    闻聆不自觉地拢了拢上松松垮垮破破烂烂的外,在门停了来。

    一的季,乐团迎来了第一次的比赛,一如闻聆和陈晨所预料的那样,成绩很差,他们甚至连第一都没有过关。

    闻聆就完全是陈晨的背面了,她开朗,兴趣广泛,思维极富,好奇心极盛,衷于尝试一切新鲜事——

    学的时候,闻聆和陈晨分别被分了七班和八班,教室一上一,一左一右,几乎不可能碰到。

    这个文静的女孩天生有一副好嗓,几乎在她声的瞬间,闻聆就觉得自己已经迷上了她。

陈晨的往事要追溯到中时期。

    这事也在闻聆预料之中,烈的好奇心与大的执行力带来的副作用,就是这样的三分钟度。

    陈晨向来不温不火,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只是认真完成乐团队给他们的指示。

    那时候的陈晨和后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短发,镜,微笑的时候脸上会有一个小梨涡,看起来文静而温和,一校服净而整齐。

    而是……违和,总让人有磁铁同了的觉。

    也就是所谓“坏学生”,本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随心所

    不从哪来看,这两个人的差距本就是南辕北辙,几乎是完全相反的两人。

    总而言之,在一开学的第一个月月末,闻聆和陈晨成了同一个乐团的队友。

    对于吉他、或者说乐团的能维持上大半年的

    对此闻聆不置可否,她兴趣正,又闹,只要能找个地方让她弹吉他,参不参加活动她都无所谓。

    暑假的末尾,闻聆突然迷上了吉他,她行动力向来极,想法现的午就去买了吉他,坐在了吉他班的凳上。

    那一看就是乖学生的女孩一句话就让闻聆忍不住侧目。

    ——倒不是说这两人格有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