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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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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陆永乐事,门时就不会有人抱着刀等自己穿鞋,然后还要扑上来抱着说“一路平安”。

    他迫自己冷静,注意分辨空气中弥漫的各气息。虽然很不愿意这么想,但他不得不承认,这时候去剥离空气中的血腥味,或许是最有效的方式。

    恰巧站在不远的小朱一他的车,快速跑过来:“闫警官……!”

    黑越野刹停在小镇路,一大群人围挤在这里,车辆难以继续冲去。

    闫钧一路向西,但很难确定自己跑的方向对不对。

    闫钧没等他说完,抛这句,就提着刀匆匆向镇跑去。人群拥挤,他没喝令人们让开,而是提起一跃,瞬间就跨越了一丈多的人墙!

    ——等我!

    “啧……”一带着暴的焦躁绪,罕见地在男人上冒了来,“混账……!”

负面的、杂绪,就从没消失过。

    ——我还有话没说。

    简直本末倒置。

    如果陆永乐事,自己那个想不清楚的回答,就永远没有机会说

    这骂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然而一旦现血腥味,

    “一般人是不用,但你没看见他也能一步上房吗?那都不是普通人吧……”

    “看车!”

    当时闫钧开车冲停车场,脑里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又慢了一步?为什么总是在该现的时候迟到?!

    ——那个人,绝不能这样无声无息地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消失。

    目睹一切的群众惊呼:“有人去了!又是上房的!”

    吱——!!!

    男人却依旧觉得:太慢了,太蠢了……太迟钝了!

    “还提着个东西,像是刀剑之类的,是不是去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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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就是陆永乐居然碰到了那个擅自变成了血族的人,并且行了一个回合的短暂手。

    如果陆永乐事,早上就不会有人爬起来挂在自己上,一边亲吻脸颊,一边糊不轻地说“早安”。

    闫钧解开安全带,抄起刀,手机钥匙都不拿就蹦车,整个过程不到两秒钟。

    ***

    闫钧从不觉得,每次陆永乐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第一个到现场的自己是尽责的。恰恰相反,他厌恶、甚至痛恨自己总是“迟到”。他教了青年一些书法、一些掌法、一些法,但是这些在真正的危险面前,毫无用;他已经擅自决定要每夜守在青年边,但是青年真正遇到命之危的时候,他居然还要驱车这么久才能赶到对方边。

    “艹了,怎么都跟拍电影似的,我不是在梦吧……”

    如果陆永乐事,就不会有人总是问自己“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还总是要加上一句“反正我只对你这样”。

    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叫青年在节目结束后,再打电话给自己来接。分明应该是自己班后,就过来等着才对。这么危险的时候,自己居然还信“嫌疑人不敢再大广众发难”这想法,如果陆永乐事,自己就必须负全责……必须!

    黑越野在郊外飚了上百的速。

    “刚刚陆永乐不是说枪才用?刀剑真的有用吗?”

    ——撑住,千万撑住。

    接着狂奔几步,飞速上房,朝西边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