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尚未读完,请击
一页继续阅读---->>>
房家人進隸市場的時候,人牙
奔相走告相熟的老主顧,其中余家
事余引鐺對房琉蓮產生了極大的企圖心。
他是未時來的,莫儒孟和雙生都在燒
房忙活。房琉蓮趁機央求可否讓她帶著兒
去少爺耳房照看,而不是成日拿著條繩索栓在畜棚,餓得哭到虛脫都沒人能應;等她
值帶吃
回去時,連咀嚼都沒力氣;她保證一定不會餓到余家少爺,希望余
事行個方便。
但好在隸也都是男人,父
三人雖衣不蔽體,覺得羞恥,但起碼也不算失了清白。
為了不讓他們跑走,只給他們很短的無袖上衣,還有兩片雜布遮掩。說是燒
房熱,用不著穿那麼多,何況他們不用見人,沒人看見自然也不需要穿好衣服了。那兩片雜布一前一後,連繩結都沒有,比女人的裙
還不如,若有風
或姿勢沒注意,
體就
來給其他
隸看到了。
房琉蓮的正夫雖有親戚在雲都當官,但人家懶得理旁系親族,何況又是攤上謀財害命的大官司,沒有直接的利益,了反而惹得一
腥,從頭到尾半點都沒幫襯過。
余家最底階層的人或
用
都宿在偏院那側,鄰近牲畜棚舍、糞
集中坑,浣衣處、燒
房、柴房、後廚小院;越靠主院越是乾淨。
因為她需要產,得到的待遇也比較好,可在耳房吃東西,
較其他
隸豐富些。
但不用跟其他人擠大通鋪,莫儒孟已經很
激了,畢竟
隸皆為男
,養尊處優的女兒是必定無法適應那環境的,能跟爹爹和弟弟住在一起,起碼互相有個照應。
彼時房琉蓮二十歲,生了第三個兒。房顧妹、房盼妹十三歲,與林家長女的婚事也
了。
,官司纏訟了一年。
才四天他們皆面疲態,此時余
事來了。
余事表面上,說念在他們一家五
剛貶為
,撥了個畜棚旁的小房間給他們住。
余事將莫儒孟、房顧妹、房盼妹撥到柴房和燒
房打雜,
給燒
房領班
理。
余家家主與其女,都生了許多孩,然而家大業大,白天的事
就忙個沒完,晚上哪有
力餵兒
喝
。一般招聘的
娘也是民間嬌寵
來的女人,很有自己的個
與脾氣,難以使喚。所以聽到能有百依百順
娘的時候,就授權給余
事全權處理此事。
房琉蓮是女人,理說不會成為
隸,但她仍是罪人,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她必須服勞役一年,轉為賤民戶籍,再由官府分
嫁不
去的男
夫郎,繼續增產報國。
最後房家終究是敗了。
余引鐺是個心術不正的老男人,原是余家用
生
的孩
,因自小運氣好又機靈,爬上了內院
事一職,也被賞賜了名字,方便外
辦事。他挑
隸的時候常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
房家被抄,家產賠給王家也分給了其他人,房月娘處斬,其他家眷皆從良民貶為
籍發賣。
說是小房間,其實也只是畜棚旁的一角,僅一層薄木板與畜欄區隔,一坨馬糞砸到地上都還會透過縫隙噴濺過來的程度。可能原本也只是堆積草料的地方。
「我爹和我弟連自己的吃都搶不著,何況那
糧也不適合孩
吞嚥。」她抱著兒
,跪在地上解釋。
她的父親和弟弟就不是這樣了,隸的待遇極差,他們還被其他
人欺負,因為他們是新來的,即使莫儒孟力氣不小,但也難敵對方人多勢眾;他們自小從沒搶過東西,
更是搶不贏人。
他立刻稟報家主,表示這是難得招收聽話娘的機會。請家主允許他賄絡官員,讓房琉蓮到余家來服勞役。
「怎麼會呢?妳爹和弟弟們,亥時就可輪番回來休息了,也應餵養孩才對。」余
事說得理所當然。
而房琉蓮被分給余家少爺們
夜班
娘,每五日輪休一天與民間
娘
班。她一般申正(
午五點)上工,歇在幾個小小少爺集中起居的耳房,一旦聽到有孩
醒了就起
餵,到隔日巳正(上午十點)才能回畜棚那邊休息,還有照看自己的小兒
。
余事
了重金賄賂官員,同時又買
莫儒孟、房顧妹、房盼妹,還有房琉蓮不足一歲的小兒
,預備拿來當成威脅她聽話的籌碼。
第一日到燒房,父
三人的白髮都燻成煙灰,衣服也都是炭汙,原本瓷白的肌膚除了髒,膝蓋和手
也多有
傷、紅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