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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rongju子】第三章 有了兴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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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小得那么漂亮,怎么就不知打扮打扮呢?!

    她起码还打了一双耳,带带金玉的耳坠

    ……

    到了快要吃饭的时候,楼卿听见别墅外有人回来的声音,应该是李禹汌回来了,她得楼看看。

    “也好。”

    说起首饰……她来到这里的时候上簪着一对东珠,耳上带着一对白玉耳坠,手腕上也有个品极好的玉镯,要是时间没有个项,不如把首饰抵给李禹汌。

    才来到这里不久,楼卿就已经喜上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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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了金蛊蚕所吐的五彩蚕丝,浸泡在千年寒潭中九九八十一天,最后用合,上万条蚕丝为一,足足十米。

    她楼燕才真叫不打扮,衣裙偏的,上一年四季只簪着一支白玉簪,其他什么都没有。

    虽然没有漏来什么,但穿着睡衣总归不好,于是楼卿又换了一,衣服也是棉麻质地,而是这里独有的,叫,特别方便!

    所以保姆特别关注楼卿,要是楼卿真跟了李禹汌,以后就是女主人了。

    “楼小,刚刚先生跟我说上就回来了,你要不要去换个衣服。”

    她现在穿着一棉麻的睡衣,也是,除了脸和脖,一不漏,里面倒是穿了个新鲜玩意儿,叫衣。

    楼卿

    在楼卿里,她是换衣服了啊,在保姆里,却十分无语。

    除了首饰,她上确实还有件东西,是为了功法天策特意打造的武,一也不比那天外陨石所制的剑来得容易。

    别墅里面请的保姆也是华国人,她还以为楼卿是李禹汌的女朋友,虽然李禹汌特别心,但从没有带女人来过经常住的家里,基本都是在酒店。

    可惜这里连悬赏榜都没有,不然她还能接几个单,去赚些银两补贴补贴。

    从寒潭中取的五彩蚕丝变得透明,缠绕在手腕上无人能够察觉,却能在她手中化为杀人的利,亦能布重重陷阱,碰到的人,连怎么死的都不知

    楼卿放手中的书,慢慢走楼。

    要说打扮,楼卿其实也特别打扮,平日里闯江湖,虽然不能穿的跟大家小似的,但也偏鲜丽的颜和款式,可来到这里,目光一改不过来,总觉得这里的衣服奇怪极了,她都不愿意穿那些一大片的!

    她都不懂,还得尽快把一些事都学会了才行,她不能一直依靠着恩人接济。

    衣比肚兜要好用多了,起码活动的时候再也不需要用布条围起来,不然会晃。

    楼卿为自己的武取名为无血,因为杀人的时候,还没见血就死了,第二,蚕丝化为武之后,万不沾,不沾亦不沾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