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从包里拿一本英语书。
你忘了?
随便。
沈桐不说话,从自己本上扯
一页纸,然后就着焦一月书上那一行英文,又写了一遍。
瞎想的功夫,他已经那行字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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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一,
一支笔,在空气中划了两
,连笔,第一次见有人这么连的。然后忍不住笑
声。
嗯
哪有?她问,捧起书翻开其中一页。
焦一月愣了,又把书
来看了
,发现自己磨了几个角的书
被拆
换成了新的,新书
是
的,再仔细一看,是用星
克的纸袋包的。
他赢了。
行吧。
先前有人说过他在英国读了几年书,小学就在那里待着,和当地小孩一起学英文学数学什么的,所以字迹也和他们的字迹一样,习惯写连笔。
笔尖先是再纸上了一个
,他思索片刻,才落笔缓缓写起字。
听到这话,沈桐果然是愣了一。
然后反应过来,倒也不怯场,朗地就答应她了:行啊。
写得很认真,连笔很圆
,开始焦一月还不以为意,看了会儿,就渐渐有
神了。
而且不止是英文,数字也是,写法和国不太相同,所以沈桐有时会把她手写
的1和7分不清。
焦一月看也没看就接过,自己桌
里,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了句谢谢。
写什么呢?他开笔帽,问她。
四个字写得异常秀气,和原先在书本上绕着写苍蝇屎的人简直就像两个人。
书太破了,我就包了新的。他说。
转看到自己在旁边写的一行中文注释,她想起平时沈桐书上的那些鬼画符,脑
一转,立
就觉得自己又行了,说:别光比英文啊,比汉字。
沈桐只写了四个字。
藏锋锋,全凭一只再普通不过的
笔。
但焦一月已经没心思去瞧他字写得有多好看了。
她只目不转睛盯着上面的容。
焦一月没去看,她料定沈桐写得不会多好看,所以就在旁边趴着等着,等他写完了,才又凑过去看。
她回过神,看了他那行字,又看了看自己的。
还有,之前我不小心翻开看了几沈桐像是想到什么,忍不住扬起
笑,你这英文写得,怎么
里胡哨的。
那么连不行吗?焦一月白了他一。
我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