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宣随手把宝石往他手里一,拉了拉披风角就走。
嚼着披风的鹿傻乎乎地跟着他走。
好漂亮的手啊……男人手里拿着宝石,心却想着缪宣刚才来的一截手臂。
完的指节骨骼,粉红
的指尖和雪白的
肤……看起来不像是练剑或者练矛练弓的人,不过,不愧是
神眷啊,看来是个真
人,手都能和一朵
似的。
而且看起来也天真可的很啊,哪有人一见面就送这
品质的宝石的?!
男人把宝石收好,哈哈哈豪地笑着追了上去:“别走啊兄弟!既然已经是朋友了那么陪我去喝一杯吧!”
见着他的手即将搭上缪宣的肩膀,缪宣一矮
就想要躲过,男人
疾手快立刻往
压,缪宣不耐烦地瞬过了他的攻击范围。
男人里闪过一抹笑意:“好厉害!兄弟你是神眷吧!那我们更要好好喝一杯啦!”
“我不喝酒。”缪宣扯了扯披风,“我明天就要走了。”
“哦?去哪里?”男人一都没有被接连拒绝的尴尬,他突然揽住了嚼着披风的小鹿,(小白:呦呦呦?),“宾萨我很熟的,在你走前我带你玩啊!”
缪宣:“……”算了,他都付过导游钱了,直接游览景似乎也没
病。
“我要去阿萨息斯”缪宣想了想,“今天我要去闹的地方。”
“那你可是找对人了!”男人地抱着小鹿的脖
就走(小白:呦!Q。Q),小白咬着缪宣的披风角不放,缪宣披着披风,竟然也莫名其妙就这么跟着男人走了。
男人边走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要去阿萨息斯?”
“那里会很闹。”缪宣
,“人们都要往那边去了。”
男人回地看了他一
:“你很喜
闹吗?”
缪宣:“是的,我很喜。”
不仅仅是他,几乎所有的末世人,都这
充满安宁气息与生机的
闹。
男人:“喂,挚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缪宣:“你就叫我西格玛吧。”
男人:“不是吧,这么随便的吗?”
缪宣:“……你还叫艾欧塔呢。”
男人哈哈哈:“对啊对啊有理!那么我就认
你这个弟弟啦!西~格~玛~!”
缪宣:“……”德制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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