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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黎觉得刘恬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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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刘恬太试探了,拖来拖去,她都对她习以为常了,觉得“哦今天见到的刘恬和昨天的刘恬一模一样。”还怎么迸发的火嘛!

    “???”顾黎好难过啊。怎么一生分到这个地步,走也好回来也好,都不给她消息了?所以刘甜甜这个狗东西,以前的山盟海誓都是骗鬼吗?什么要喜你直到永远

    那个给你排山倒海安全的人,你以为她会一直在的,所以对她本不怎么在意,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个人凭空消失了。你才发现,心里空了一块。

    发博时间还是一天前。

    这么消沉了几天,顾黎觉得不行不能再这样去了!打算吃一顿然后回公司开工。从被窝里爬起来洗了个澡,去隔的7-11买了个便当回来,一面刷微博,一面吃便当。

    一来二去会拖很多年。

    刘恬本来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珍惜起东西来,一袋方便面都要两顿掰着吃,挥霍起来,在赌城输得亲妈都不认识。她受劫,心里滋啦滋啦油煎似的,程颖款留她,她也就顺势住来。还有一个原因,看到小纨绔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抓狂,其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冷不防刷到程颖学一条微博,图第一张是一桌菜,第二张是谢臻和刘恬扮鬼脸的合照,文字容竟然是:“恬的手艺”。

    于是三个人相的模式变成程颖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孩,经常看见两人面红耳赤互相指责对方是猪队友。

    另一方面,顾黎的日却很不好过。

    见太太厨房忙活,小纨绔赶去,一面将那些菜啊什么的都抢过来,一面难以置信问:“老婆,你不是说真的吧?要留恬在咱们家小住?那,”立刻泪汪汪,“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受啊?”

    回想认识刘恬的日,一开始这货只是装作要请教文学上的问题,一直请她吃饭请她吃饭,终于有一天举双手投降:“对不起,顾黎,是我不好,我不该装作什么有文化的人来靠近你,最近为了向你讨教,我把八辈的书都读完了。吃吐了快。”伸一只爪,“就是想和你个朋友,可以吗?”

    她很欣赏谢臻那速战速决的方式。开就目的明确,攻势凶猛。

,觉得可行,今早跟着劲满满的太太,给她副手,司机,开车送她去了顾黎那里。发前两人还对好了台词和剧本,到了顾黎的小屋,装作恰好路过的样敲开了顾黎的门。

    但是饭后两个人打游戏杀得很开心。

    这些都没什么。可是,把刘恬留来继续电灯泡?!?

    恋人最忌讳的就是从朋友开始。

    程颖歪了歪脑袋,“咱们家谁是老大?”

    自打得知刘恬又去了帝,原本不在意这个人的,近来竟然整天都在想着她。千万绪之中有一个心怨念:为什么不找我,为什么不给我电话?

    程颖背起手来,满意地笑了:“那不就结了,听宝宝的。咱们静候佳音。”

    不过自己也很难受就是了,因为谢臻是个手。连在饭桌上都要,给她老婆喂来喂去的,还是程颖说了几次才收敛了一

    谢臻想都不想,脱:“宝宝是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