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还活着,我以我的命和荣誉担保。”
白金汉公爵刚刚那一剑已经表明,在这一间会议室中,他随时可以剑杀死任何一个人——他完全有能力
到。谁也不想用自己的血去
那试剑石。
“他牺牲在森林之中,谁能肯定国王尸骨尚存,如果一日找不到,难罗格朗就要一日没有君王?”格莱斯大公冷笑起来,“怎么,难
你想砍
所有人的
颅来为国王陪葬吗?你敢吗?”
沃尔林郡大法官是个年轻人,当他生的时候白金汉公爵已将收敛了爪牙,他
本就没有见过这位老人当初在战场上踏过尸山血海的样
。他自负无知到以为自己可以去挑衅一
雄狮!
这老狮
可以心甘
愿地收起他的爪牙,俯首受来自国王的屠刀,也可以为了国王
它血腥的獠牙。
但很快,他就知了。
白金汉公爵掷地有声。
也许在两百年前的动时代,那时候的贵族们会随时准备着以血溅地,在披风
穿
甲,佩
宝剑。但那绝不是现在,他们没有人想到老公爵会如此疯狂。
白金汉公爵就是个疯。
他本就不是来参加议会的,他是来和所有人开战的。
森寒,煞气,血腥。
在烛火的映照,那把钉在桌面的剑
半截,半截剑
如雪!
雄狮未老!
没有人敢声。
偌大的会议室中,只有老公爵一个人的声音,低沉压抑。
他披着华丽的斗篷,但是在斗篷之,他佩带了最锋利的
剑。
有的人被这一剑惊得颤栗僵坐在位置上,而有的人了复杂的表
,至于格莱斯大公他脸
难看至极。
“你看到了国王的尸?”公爵目光陡然扫来。
白金汉老公爵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缓缓地抬,目光冷冷地扫过:“这就是我的意见。”
老公爵的目光那么冰冷那么锋利,就像凛冬的覆盖在河面的冰。
“你要所有人陪着你发疯?”格莱斯大公环顾四周,“你们要陪着他发疯?先生们!莱西远征军未去!我们需要一位君王!三十六
随时可能反叛,你们想要看着罗格朗四分五裂吗?”
“诸位,我以我的命,我的荣誉,我的财富担保,国王依旧健康无恙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很快就会归来。”白金汉公爵威严冷
,“当初我的兄
,
动演变成了窃窃私语。
猩红的斗篷猛然一掀,会议室中燃的两排烛火在一瞬间摇曳了起来。冷得就像雄鹰忽然展翅冲天而起的剑鸣在所有人耳边响起,一把
剑重重地贯穿
的岩石
桌。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觉到一
冰寒从
,产生了一
那把剑钉
的不是
桌而是自己的
颅的错觉!谁也没有看清楚老公爵是什么时候
剑,谁也没有想到沉寂这么多年的老公爵有朝一日会突然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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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莱斯大公明白自己必须站来了,他远远地与白金汉公爵对峙:“但是国王已死。”
“你们就是这样遵守效忠的诺言?”
他们原本已经了接受“国王已死”这个事实,但是白金汉公爵支撑罗格朗帝国数十年的威名让他的话变得有力起来,一些人开始产生了动摇。
不是人动起来。
“我的意见?”
白金汉公爵缓缓地抬起,所有人都悚然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