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女主的裁判
裴清芷(华恩日报记者):据黎检的叙述,在你十五岁时,沈检对尚未成年的你犯了制猥亵罪?
黎纾(华恩地检刑事2检察官):是的,在违背本人意志的况,其以胁迫的方式制猥亵本人,此行为对本人的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黎纾:本人认为,对方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希望检察厅对其予以开除置。
沈宥:哥,我凉了。
危承:嗯,我看新闻了,舆论一边倒……不过,你就算当不成检察官,还能当律师吧?
沈宥:尽如此,但我这律师,也很难混……
危承:再难,也难不过我。
书记员:报告审判,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等有关人员已经到。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被告人危承在开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现在开。
审判:宿明省华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今天就宿明省华恩市地方检察厅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危承制猥亵、侵一案行公开审理。
黎纾(检察官):20XX年9月22日,被告人危承第一次与受害人见面,其未经受害人同意,用的语言侮辱、调戏受害人,对受害人各秽的动作。
黎纾: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1月5日,被告利用职务之便,假冒治病对受害人行猥亵,并且私闯民宅。
黎纾:20XX年3月1日,被告在宿明大学停车场,车牌号为宿AXXXXX的黑轿车上,对受害人行侵犯。
沈宥(辩护律师):否认检方控诉事项。受害人并无明确的拒绝、反抗,无法说明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
黎纾:此为宿明大学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案发当天午,被告因为怀疑受害人劈,所以生气地拖拽受害人,将受害人拖车中。在此期间,受害人多次反抗,充分说明被告是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况,制地与受害人发生关系。
沈宥:这是被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被告当时因时间、度的工作,已神经衰弱。面对受害人的刺激,被告难以控制自己的绪和行为举止。
审判:检方有什么要向证人发问的吗?
黎纾:你跟被告危承是什么关系?
裴清芷(原告):男女朋友关系。
黎纾:是什么时候确定关系的?
裴清芷:20XX年1月1日。
黎纾:在确定关系前,是否跟被告发生过行为?是自自愿的吗?
裴清芷:发生过行为,有几次是自自愿的。但是,刚开始,我因为害怕,所以一直在回避他……可他却一直凑过来,在我生病的时候,猥亵我……这真的让我到很困扰。
沈宥:证人确定是对被告人到害怕而回避吗?为什么害怕?又在害怕什么呢?难是因为不知如何面对自己对被告产生的原始冲动而害怕吗?
裴清芷:我……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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