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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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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啊,警察在瞬间拿了自己的枪,本来不及细想,就朝着离他最近的女僵尸开了枪。一声,并未将怪击碎,第二声,第三声,直到他打光了弹夹,直到他昏倒在恐怖的酒馆里。

    我的智力:5(你对得起小丑的名号吗?)

    我的力量:5(战五的弱?)

    我的力:0(难你还想法小丑?)

    没有人会惋惜悲哀小丑的死,好吧,除了小丑女哈莉。但一旦哥谭的疯之王退场,那么剩的人总要争个短的。

    *虽然走了阿卡姆游戏线,但基本只用了个设定,剧都改掉了。

    我的防御:2(纸片人就是你!)

    稻草人原本就在阿卡姆,他甚至哪里都没去,也没有证据说明,这就是他的“杰作”,但蝙蝠侠心知肚明,他当晚就跑了次神病院,审问了那个疯

    四周不再是明亮的小酒馆,满墙都遍布着血迹,而原本好好的一个个人,都成了行走的僵尸,活像是行尸走的片场,他们黑中爬了蠕虫,大的嘴了臭,骨瘦如柴,却灵活大地像他扑来。

    看来小丑的死亡,终究还是刺激到了一分人。

    第74章 四只老爷

    我的年龄:你猜?

    这是哥谭平民仅有的乐,而没人知,一场血腥异常的恐怖灾难即将来临。而这场灾难背后,甚至都不是最近大的阿卡姆骑士所主导的。

    蝙蝠侠到的时候,稻草

    我的姓名:小丑(未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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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小丑死了,全剧终23333

    恐惧,是的,恐惧……蝙蝠侠合上了一死不瞑目的睛,闭了闭,很快就判断,这是稻草人向来的手笔。

    又是一个哥谭之夜,辛苦了一天的人们来到酒吧,找找乐,释放整日的压抑。他们嘴里抱怨着领导的脑残,胃里满酸涩的啤酒,耳朵听着电视里的球赛直播,睛扫着四周的女。

    我的等级:1级(0/5)

    他的脸庞写满疲倦,睛中是若隐若现的血丝,但一切都在可控范围,也并没有服用任何奇怪的药。他低沉浸于写信的自我世界中,直到警察的本能,让他猛然惊醒过来。

    我的别:男

    但事实上,当人们来调查时,并不存在什么僵尸,倒在血泊中的除了服务员和吧台调酒师外,就是来喝酒的客人。他们都是被警察击毙的,但脸上也都带着恐惧的表,仿佛临死前看到什么令他们惊惧万分的东西似的。

    变故是从一个班的警察开始发生的。

来是“我的属”,戳开之后还能看到一个Q版绿发,烈焰红,白肤、橘衣服的小人,竟然是还会朝你挥挥手的动图!动图上写着一行小字“橘里橘气的阿卡姆囚服,当前时装无加成”,而右边是一排排人

    又或者,作为酒吧里唯一的幸存者,整个事件都是从他是视角发的。忙碌了一天的小警察,坐在酒吧的角落,让女服务员给他倒一杯啤酒,自己则从袋里掏寄给老家的支票和信件。

    *老爷不是没有怀疑,但尸没有疑,他总要相信前的事实吧。至于为何不去找法师,一则是法师各自有事,二则是小丑平时并没有接法的痕迹,老爷想不到系统这东西的存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