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离开了梁川后我去了有海的城市,三个月之前在机场里的那通电话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次联系。
然后我便是燕京市里人间蒸发的姑娘了。
杳无音讯是我,死生不见是我们!
听听,多么好的词汇。
这不是我第一次逃了,前两次都被梁川抓回来,他狠狠的惩罚过我,叫我不敢再奢望些什么。
可我是个记吃不记打的姑娘,只记得一个人时的自由惬意,完全想不起也曾过
泪,那么多那么多的
泪…
没有人不向往光明,哪怕要坠地狱,受尽苦楚折磨。
可一切都值得!
这三个月里我只联系过季烽,我把钱都退给他,说最近都不会再卖了。
季烽打一个问号过来,我说职业德约束我,以后都不搞结了婚的。
“神经!”季烽这样说。
我问他当年等了我多久,他想也没想就告诉我:“没等过。”
这话我是不信的,他以前是很喜我的,一定苦苦等过,才有遗憾这么多。
我叫他别嘴,以后都不
来卖了,
半辈
可能都不会再见面了。
“怎么从良了?”
“钱挣够了。”
“为什么会来卖?”
“差
错。”
我还是这么说。
就像他说的那句没等过,其实我们两个都知,这连小孩
都骗不过。
都只是粉饰太平的好手段,敷衍罢了。
我和季烽不该遇见的。
他把自己杀死了。
再也没有少年站在紫藤等我。
海岛风很大,我租了店的二楼住
,老板娘是个有钱的大小
,开
店也只是因为钱多的没有地方
。
我以前也是这样的,但我还没来得及挥霍,我爸的王朝就被人推翻了,且株连九族,害惨了我。
大小叫程乐乐,这名听着就喜庆,她也不负众望的,比大多数人都快乐。
她自己都说,夜店的门槛她没踩平一千也要踩平八百了,吃碗面条都要开两瓶啤酒喝。
我和她在一起,就觉得猎场的生活似乎从未离开过,她是来光临我的客人,扔一把人民币,潇洒又帅气。
不过我必须承认,这样酩酊大醉,夜夜笙歌的生活,确实快乐。
难怪有钱人都寿,王老板能活到这个岁数,我爸比他小那么多岁,坟
草都快有我
了!
嗐!
真不是啥新鲜事儿了。
我一
烟,坐在
丛里面。
门立一张牌
,上面写着风信
五折,买不了上当,也买不了吃亏。
店业绩不好,上个月我只拿了三千八的工资,还没以前一夜卖的多。
这笔钱由大小程乐乐亲手
给我,薄薄的一打人民币,我百
集的接
。
也不是没挣过钱,毕竟我以前日斗金,可还是第一次,我不用把
分开。
大小和我一样开心,说我来了之后营业额明显变多,第二天就搬一张摇椅在门
放着。
她夸我,背课文似的说了许多好听的,最后说我人比,要我闲来无事在门
多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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