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增加妻可以因家暴,独守空闺,夫君品行不端的三大理由休夫。正式将休妻律法更改为“三弃三休一合离”。
李俭有心改良这个婚姻制度,不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暂时还动不了。
大雍休妻有七条标准,所谓七弃。当妻符合其中一
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
于是大多数人对这一律法接受良好,原先在给近亲议亲的也大多装作没这回事儿,默契地停了来,重新寻找良
。
这些完全取消,除非夫妻双方同意合离,否则不准再扯这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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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近亲不得成婚时温煮青蛙之景,这
像是
了
蜂窝。众人纷纷上书据理力争,引经据典要求陛
更改律法,否则他们就抗议到底!
李俭都懒得理会他们。
有三代以的近亲成婚。三十岁以
可生育的近亲夫妇若是自愿,亦可自行前往官府合离,各自嫁娶。
此事定,李俭又
空看了
大雍的婚姻律法: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少有夫妻选择合离,离婚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男
手中,便是休妻。
李俭将目光放到休妻上。
于是李俭直接修改颁布大雍婚姻律法。将“七弃”改为“三弃”,将“无”改为合离条件,至于什么“妒”,“有恶疾”,“
多言”,纯粹就是对女
与哥儿的束缚。
此法一,满朝震惊。
那几个顽固的也拗不过家中人,毕竟朝廷并未说近亲成婚的后代一定会生“不好”的孩
,只是说这“不好”的可能
,是几十倍、几百倍
于普通成婚。众人一想到自己周围
况,可不是么!那谁不就是近亲成婚的么,先前都夭折了两个孩
,可不就是这个理儿?
至于极少数自家堂、表亲,乃至两
相悦的,疯狂抗议的,既然
到要死要活,就
脆让他们成亲了。
大雍民风虽然开放,夫妻因过不去而合离、再行嫁娶的不算少,但传统中因后代问题而被休妻的女
或者哥儿太多了。
然后上朝对着百官:“这科举应当快结束了吧,诸位说朕是否放宽条件?想来新考上的官吏中,多得是接受
毕竟大家都是富贵生,怎会希望自家后代生
“不好”的孩
比别家大?
既然有整个大雍的数据支持,这分明就是最直观、最令人信服的证据,除了几个顽固不化的老人家
决不相信近亲成婚的弊端,其余人其实都信了大半。
都是成年人,也知后果,自负人生罢了。
这条论据也算是直接证明,在近亲婚姻中无所的女
或者哥儿,并非他们问题。
而且这律法只说三代以亲缘问题,第四代就是普通嫁娶了呀,有这么着急么,再等一代不就又能成婚了?
又查清了少许几个支持他的官吏,将过得去的提了上来。
那七条准则正是:不顺父母,无,
,妒,有恶疾,
多言,窃盗。其中不顺父母,
,窃盗这三条休妻还是可以理解的,其余几条那就纯粹是荒谬了。
反正三年后,朝廷必对此事一刀切,这再议亲何苦来哉?
这抗议有用的话要军队嘛?便直接找了个由
理了几个
的最
的,将为首的几人贬谪
京。反正兵权在他手里,而这些官
到这个地步,
底
完全
净的还真没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