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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诺朝着阿布林连蹦带地走了过去。

    “嗨,阿布林,你还记得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接到作者通知,上要场和媳妇儿见面了,阿布林立刻找自己最好看的一件黑,用法术将它理得没有一丝褶皱,穿上后兴奋地去了地,摆一个最显帅的pose,等待媳妇儿上门~

    ——————————

    hhhh上面的小剧是搞怪的,和正文无瓜,正文里的阿布林现在对斯诺的印象:王媳妇儿的徒弟。

    他能对斯诺有印象都很好了。

    昨天把发染成了粉觉自己是大街上最靓的崽!

    第7章 刻耳柏洛斯

    阿布林再一次来到光芒国,依旧是因为王。

    前几天从王那里飞来了一只送信的小蝙蝠,信里说庆祝喜事,邀请阿布林来喝酒。

    什么喜事?是斯诺要开始冒险这件喜事。

    自从勇者收斯诺这个徒弟,王这些年的怨言可不少,虽然不敢对勇者说,但给阿布林发了不少小蝙蝠过去,什么“天天都想着他那个好徒弟,一都不在乎我”、“今天他又带着他那个徒弟去玩了,呵,这么多年了,他都没主动邀请过我去约会”之类的,用阿布林的话来说,事儿一个,堂堂王矫得像游诗人。

    斯诺十七岁生日一过,王专门找阿布林要了一个可以倒计时的法挂钟,每天准时提醒“距离斯诺满十八岁还有XX天”。王举办送别舞会那天,天上绽放的烟,有一半都是王提供。

    这惊天喜事,那可不得把自己的好朋友叫过来喝个酒。咳咳,当然还有一其他原因,上次王喝多了酒,醉了,折腾了勇者一天一夜。酒醒后,勇者就给他了禁酒令。好段时间没喝酒了,王怪馋的,正好有个正当理由,速速抓小蝙蝠给阿布林送信。

    然而阿布林来了后,酒刚拿来,王就被突然现的勇者揪着耳朵带走了,王这抠门的见自己喝不了,还把好酒给收走了,气得阿布林给他了一个半个月不能买可乐的咒。

    来都来了,刚好碰上光芒国的集市,阿布林索来逛逛。

    逛着逛着,就不知哪里冒来个人和他近乎,以阿布林的,有人打扰他,那必然是要法术伺候的,但看清了来人的脸后,阿布林发现自己认识,这不就是王一个月要酸几次的勇者徒弟吗。

    而且不久前才见过,虽然当时这小孩才五岁。——对于阿布林这样寿命以千来计算的法师,十几年对他来说确实是不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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