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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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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叫到我的号码,我摇摇晃晃的走去。我在病恹恹的状态记住了对茗思的第一印象-从那之后未曾改变-是一个得清秀丽的女,她到了现在都很少有脂粉味,是一个天生丽质的女人。

    我在薄弱的意识里看到她对我了一疑惑、好奇的神,我知她在打量我,但我不知她为什么要打量我。

    说实在我是一个乏味的女人,没什么野心也不会想攀龙附凤。白鸿彬给我的觉还不错,那我就满足了。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一定要多雍容华贵,只要房不漏、冬夏凉并且可以睡觉就好。

    我差不多忘记与茗思的对谈容而继续过着我的生活,待在我的小小书窝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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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实在太痛苦了,茗思都还没开问我状况我就摇摇坠,她跟教授赶将我扶正,并且让我躺在一旁的病床上。

    那如果有一壶茶跟一本书陪我,这一天我就够了。

    那天我依旧是待在书店里过了

    为一个医生就是要像她这样吧。病人看到她就会没来由到舒适多了。但这是浑然天成,她得天独厚的。

    我的机能是不想回答她的,我连呼都困难还讲话,可是我的魂魄却纵我说:「书店。」

    她正在写字,发现到有目光注视她而抬起来对我一个微笑,那勾勒来的嘴角是我见过最完的弧度。

    我挨了一针还是继续躺在病床上,我想是心理作用,那一针让我舒坦一所以我有余力多看一茗思。

    而跟老医生那有沉怪僻的觉比起来,茗思是一个很活跃的女人。她没有老医生那带怪胎、怪胎的气息,她亲切温和、柔大方。她整给人的觉就是舒服,让人到有生命力的。

    小时候我很常生病,大倒是很健朗。上了国中到遇见茗思那一天的这中间十二年来我只有生病三次。但小时候弱多病,大太过于健壮的场就是一生病要拖好久才会好,然后人家行的只是冒或重冒,你偏偏就是要给他发个烧。

    ☆、第六话

有好几年我本没去记得老医生有个女儿。

    那一次我发烧到三十九度,病倒在书店里。幸好那一天刚好是教授回来看看书店和我的日,所以是教授带我去看医生的。结果那一次不是老医生,是茗思。

    「哪间书店?」我糊的回答,见她又只是给我一个温柔浅笑,便让教授扶着我离开了。

    我的书店收虽然普普通通,但我全心全意的着这间店,它对我来说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旋即她像是想到什么的睁大睛问:「妳妈妈是洪绍音吗?」得我也使上力气撑开,这什么啊?然后才看见她对我了很亲切的笑容说:「我就觉得妳好面熟,妳得跟妳母亲好像。」我傻了一,她才开始边看诊边自我介绍一

    我休息了五天才得已恢复力去工作,每一次生病我都以为自己的命数已到,痊愈后总有死里逃生的觉。

    当她跟教授一起将我扶起来时,她持着一贯开朗的声音、轻快伶俐的语调对我说:「昭仪,我很兴认识妳。」她让我只能被痛苦占据的脸上挤了疑惑。「妳在哪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