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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巫问:“你都跟我的半夏妹结婚了,为人夫,定当天立地, 怎么又扮成这个样了?”

    丁巫拒绝有这样的妹夫!

    第212章 夫

    初秋,丰城。

    但是老板娘是个没有什么耐的泼辣货,客人稍微多看几样货,就不耐烦了,把胭脂往柜台一扔,杏圆睁:

    反正李九宝已经怀了,隆庆帝折腾自己的,祸害不到李九宝,他吃啥就吃啥吧。

    一家胭脂铺盛大开业,店主是个女人,刚开业,生意清淡,老板娘无聊的坐在门嗑瓜,嗑了一裙,看起来泼辣又风,丰细腰大,不像什么正经良家妇女,倒是有些像洗尽铅华、从良的风尘女

    虽然在兴化城里打倭寇的时候, 丁巫见过汪大夏更妖娆风的样,甚至很佩服汪大夏甘愿为了铲除白莲教和倭寇牺牲相的神,觉得他太敬业了。

    听说是陆缨的要求,丁巫就没有意见了, 问:“我妹妹呢?”

    魏采薇的想法很现实,隆庆帝不怜惜李九宝的,那么李九宝就没有必要去为了生孩吃虎狼之药的隆庆帝。

    丁巫是个有原则的人,他的原则就是陆缨, 陆缨的判断准没错,汪大夏就应该扮作女人。

    汪大夏也想念着自己新婚的老婆,他被行剥夺了婚假, 被迫接受新任务的,说:“她说要来丰城开药铺,我烈反对,这里终究是敌国的地盘,太危险了,就说服她暂时留在戚将军边当军医,等我和你约好时间,她

    但是, 那个时候半夏和汪大夏没有名分,丁巫也没有把他当妹夫看的想法,事不关己,刀不砍在自己上是不觉得疼的, 现在汪大夏一一个“大舅”, 丁巫浑都不愿意,觉得他不上自家妹

    陈经纪牢记魏采薇的叮嘱,把承乾护得泼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帮助李九宝养生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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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碰石,由得他们为了争圣狗咬狗,了事,跟你们无关,你好好照顾贵妃娘娘的,没有什么比娘娘的更重要。”

    隆庆帝继位才几个月,就不知不觉变成了他曾经最讨厌的人。他当裕王的时候,无比厌恶炼丹修仙的父皇,觉得自认为吃仙药就能成仙的父皇愚昧可笑。

    这一天,丁巫走胭脂铺,老板娘从一副“看破红尘”的厌世脸,立刻变成笑脸,亲亲的叫:“大舅来了。”

    现在他当了皇帝,把炼丹炉全砸了,但有人把现成的/药献给他吃,已满足他对生育的崇拜,但/药的毒比丹药更厉害!更伤,他却对此罢不能,他取笑父皇,真是一万步笑一百步,还不如他父皇呢。

    因此,路边行人里女人都不太敢店看货,倒是引了一些男打着为家里婆娘买胭脂的名义,去看胭脂粉,想要沾些小便宜。

    汪大夏轻轻一叹, 一副“良为娼”的无奈模样, “我也不想这样, 可是, 陆缨说教主赵全见过我的脸,万一被看破,你会有危险的。我要是扮成女人, 就是走到赵全跟前他也不知我是谁,不容易惹人怀疑。”

    “你有完没完,我这里全是好货,随便买一个回去,你家婆娘就会喜。你不买就别看,老娘可是正经人,想要打骂俏,门左拐,一个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