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
完的形象镌刻在未亡人心里,更何况安婉还给唐立明留
一个儿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
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
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
,也比不上第一个孩
来得珍贵。
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写法亲自写给儿
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
手,便形容
:“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
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
,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
。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
手,摸了摸儿
的额发,只觉得连
发都细
的要命,不敢用力碰。
父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再看儿
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
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
唐浩初放笔,“我不知
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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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颜总会变老,总会褪
,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
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
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
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
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
:“浩浩真
。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
唐立明的确没跟儿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
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
稚
,但字
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
:“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
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他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
的门客里学识最
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
橄榄枝,邀请他
参谋。
于是吃完饭,父俩到书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
养了几个学识非常
的门客,就算是
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
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
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
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
“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膛也越
越
,“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
“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我的儿
,将来自然不得了。”
小少爷的个还没有桌
,桌前的椅
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
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
,一张小包
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
。唐立明先坐
来,然后把儿
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