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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淤青而已,过两天就能消了,于是唐立明着儿茸茸的脑袋:“好了,该吃晚饭了。”

    他既然发了话,事便算了结了,谁是谁非也不重要了。走往餐厅的路上,唐立明又在儿的脑袋上,一边暗暗想着这的手是真的好,一边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了句:“浩浩是不是不喜这个伴读?”

    唐浩初发被的一团,好几都翘起来,悬空支棱着,呆萌呆萌的,先是有些茫然地眨眨,然后气的答:“没有,我觉得他的,格好,人也聪明,我很喜他。”

    表及语气都认真诚恳的不得了,若刚才没发生打人事件,简直让人觉得他说的就是真的。几个姨太太瞬间对唐浩初的喜怒无常有了更的认知,甚至生畏惧的心理,这时候,唐浩初突然转向六姨太,问:“我听庄老师说,你是新诗诗社的,很喜新诗?”

    六姨太如今还在大学读书,明年才会毕业,而当特别行新式的白话诗,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新诗诗社,六姨太就是社团成员。

    正在为自己建议谢天天里伴读的事心虚的六姨太隔了一才反应过来,意识,听唐浩初继续说:“古诗已经没什么好学的了,所以庄老师今天教了新诗,我还跟着了一首。既然你也喜诗,我送给你好不好?”

    六姨太忙摆若惊的表再次的读诗声随之响起:“没有人是独立的岛屿,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减缩,因为我就在人类之中。所以不必问丧钟为谁鸣,它为你而鸣。”

    最后说到你字的时候抬手指向了六姨太,似意有所指,六姨太受若惊的表险些僵在脸上,整个也僵了。她是真的喜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来,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遇到一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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