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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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认识得是很久,但真真正正相的时间,就只有大学四年。
他们鲜少有这样相的时候,大
分
况
洛森的邀请场合都选在声
犬
、纸醉金迷的腐烂地。也正因为如此,黛涵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后,会应了他的邀约,过来百乐影视的公司大楼。
虽然没有,但洛森曾好几次明确对他表示过“喜”、“
”,因为他那
轻佻的
吻,这两个词也一并显得像轻浮玩笑。再后来,大家都不是小年轻了,这些话就沉寂在记忆
河里,洛森开始以“老朋友”自居,动不动就勾肩搭背。
如果这时候有人经过,肯定会吓一!黛氏的老总松着领带,看上去有些衣冠不整地坐着,而这栋楼的主人
绵绵得像没了骨
,
靠在他肩
。洛森虽然吊儿郎当没个正行,但他在大
分人心里还是属于包养小明星的混账老板,而不是被老总包养的小可怜。
他们在一起过么,没有。
黛涵就是他过手的其中一人。
然后洛森这个无耻之徒就飞快找家了。
见到黛涵就疯狂想拉他
,一块儿当那
惹人厌的富二代。
他刚放杯
,肩膀上忽然一沉——洛森半个
都倚在他
上。
“其实每次我跟你讲在一起都很真心啊,是你从来不相信我而已。”洛森注视着他的双,“你别看我
这次黛涵没再让他闭嘴,而是拿起酒杯自顾自地跟他碰了一。玻璃杯相撞发
清脆的响声,黛涵仰起
,一饮而尽。
“好吧,我承认我是骗你的,”洛森说,“我就是想见你了。”
年少时的洛森比现在穿得更哨,可是他生得好看,不笑的时候有
书生气,一笑起来就是成了
的
狐狸。洛森换对象跟换衣服一样勤,几乎来者不拒的,无论是意大利风味还是中式帅哥,他只要兴趣来了,统统都
手。
家再
家,他从“永不空窗”
化到了“万
丛中过,片叶不沾
”。
洛森勾着嘴角笑,拿起洋酒也不顾黛涵杯里还剩着,就替他再倒了一杯。
——如若明知对方就是个
player,还会往
么。
确实是老朋友,且是亲过的、过的、不正常的老朋友。
听见他的话,洛森嘴角勾得更甚:“……我早就腻了。”
时间再往回转转,面对洛森的蓄意勾引,黛涵一开始是动过心的。也不算是矜持,他只是不习惯那么快让谁亲密距离,除了他那个不听话的弟弟以外,他就从没想过再跟谁走近一
。
后来洛森从意大利又跑去了国读研,再后来洛森就回了国。在空缺的时间里,他隔几个月又会去意大利看看黛涵,然后又悄无声息地溜走。
“其实我也知啦,你为了你那个宝贝弟弟嘛。”洛森故作无所谓地说,“大学时候就是,每次回绝都说回家陪弟弟,我都怀疑你们兄弟俩……”“少说
。”后面的话被黛涵堵了回去。
“洛森,”中间有了短暂的沉默,黛涵没有拒绝这亲昵的接
,反而沉声开了
,“……你玩到什么时候才会腻。”
他本来是背靠着黛涵,抵在他肩窝,看着天
板。在他说完这句后,黛涵忽然更往后靠了靠,洛森猝不及防地
去,直接躺倒在黛涵怀里。对方刚好垂着
,明显是刻意为之,两个人的目光就这么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