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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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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胜轻轻地走过去,才靠近就忍不住往床上看了看,这一看之睛都顿时瞪大了。

    新儿媳的样貌他刚刚都没仔细看,只知很白,睛很大,此刻看到他的睡颜后,才发觉这城里的小孩得真好看,要不说是个男孩,还真像个女娃。他原本并不是特别相信男人上能官,但现在看到那双大半的时,却也没有办法再怀疑。

    看到那双他就忍不住咽了咽,虽然知不对,但睛还是移不开。唐天睡的很熟,是微微侧着的,这样的姿势让他前那双大的沟壑来,他穿着的是一件宽大的恤衫当睡衣,此刻衣襟扯了来,那跟白馒一般,白的诱人。

    李国胜再次咽了咽,那件薄薄的衣服本遮不住那双大的形状,连都凸了起来,颜都快要看清楚了。

    怎么这么大?

    这么大的比那些的媳妇的都要大,而且要白得多,不知咬上一会是什么觉。

    李国胜想到这里,心脏砰砰直也翘了起来。他二十多岁就死了老婆,独自拉扯大两个孩,其实李并不是他的,是他老婆带着嫁过来的,当时李已经四五岁了,老婆死了之后他也没把小孩扔了,仍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养大,甚至还送他上了大学。村里的人都说他傻,说他钱养别人的孩,甚至还因为这个原因让自己的孩反倒没有办法去读大学,又说李以后也未必有良心,肯定息了之后就把他忘掉的,连回都不会回来了。

    李国胜每次听到这些话也只是笑,偶尔烦了就跟人吵一架,李确实在外面忙,他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很少时间能回来,不过每个月都会定期寄一笔钱回来。李国胜每次去取钱的时候回来都刻意提上一个猪脚,逢人就说大儿从城里寄钱回来了所以今天改善伙,久而久之,也没人再敢提这个事了,反而羡慕他有个孝顺儿

    李能回来办酒席,那是李国胜觉得他最孝顺的一件事,这证明什么?证明他心里有家里人,所以才肯带着城里媳妇回这个穷乡僻壤来办酒席,让他的面上增光。

    虽然这个城里媳妇上有些病,但是既然能生孩,那就也没什么关系嘛。

    山村的人有时候在某些事上比城市里的人还要来的开放,这件事传遍了村里,大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等见了人,更是连声夸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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