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伤痊愈,他
上给成凛发了条消息,告诉成凛自己打算第二天去工作室继续练歌。
成凛回了电话过来,跟他说:“我明天送你过去,刚好我也需要去和严以恒谈事
。”
“他已经离开15年了,但是音乐完好无损地保留了来,听着歌的时候,
觉他还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余忆说,“音乐大概就是歌手这辈
,惟一可以留
来的一
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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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凛张了张嘴,没发声音来。
并且他了一个决心,希望自己能顺利地完成。
余忆在家里待了三天,趴在书房的桌上写了十几页歌词,足有五个版本。大概是写得多了,他对写
了自己的小心思的那几句歌词已经没那么容易害臊了。
对他这对音乐不太
衷和
行的人而言,和一位歌手的作品第一次接
时通常都会先关注他的代表作。
余忆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屏幕,没有再说话。
“唱完之后,我们回家吧。”成凛走上台给他送了一束,并且跟他说。
他在这一上和余忆没有共同语言,也无从安
。他不可能在这时候对余忆说:“听一
开心的音乐吧,积极向上的,能让自己心
好起来的。”在音乐这个领域里他
不去余忆的世界,也觉得这属于余忆独有的空间,不该被外人的观念所打扰。
成凛听了第一段,了
,放
耳机:“很好听。”
成凛上耳机听了一会儿,一阵轻快的吉他声过后,是一段轻柔的男声。这首歌的旋律就像一首诗一般,听一会儿就能
觉
一丝忧郁,这是余忆喜
的那
风格。
位国的民谣歌手,叫Elliott?Smith。”
“我听他的歌,不会觉压抑,反而能获得一
动力,”余忆忽然说,“我也想写
这
,过了十年,二十年,会被人听到并记住的歌曲。”
这真是他和人的对话里最生的一次了。
他对着镜洗漱的时候拼命搓脸,可不能再这么诡异地一个人笑
去了,一会儿成凛看到得以为他发疯了。
余忆早晨醒过来的时候嘴角还带着笑。
但余忆听了他的回答,眉弯弯地笑了笑,似乎很满足。
我们回家吧……回家吧,回家吧……
余忆这天晚上睡得特别香,自己虽然还没能将新歌写来,但已经能梦到自己登台演唱了。台
人影攒动,站得离他最近的那一个是成凛。
“忽然想到这位歌手,”余忆低声说,“他已经不在了,有伤
。”
“不是,他的成名作是另一首,曾获得奥斯卡提名,是心灵捕手这电影的
乐。”余忆低着
翻到另一首歌曲,放给成凛听。
成凛看了一CD机屏幕上显示
的歌曲名:Between?The?Bars。
“加油吧。”他听到自己这么说了句。
“怎么了?”成凛觉面前这个人似乎又显得有些低落起来。
“这是他的成名作么?”成凛问了句。
成凛了
,还是没能说
话来。
“距离录节目还有5天时间呢,我这伤应该过个两三天就没事了,到时候还能有两天时间去录音棚练练歌。”余忆说。
成凛松了气。
余忆抱着小猫去楼等成凛将车
开过来
成凛依旧很词穷:“可以,你去的时候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