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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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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这么叫?陆时亦迷茫了,“那我以前都怎么叫?”

    薄谦余光瞥见他的动作,挑了挑眉,问:“鼻难受?”

    “等你对我熟悉一些,可不可以试着叫回曾经的称呼?”

    “什么事?”不用叫“哥哥、老公”,陆时亦松了气。

    “一般是叫哥哥,或者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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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作为恩的恋人,一觉起来,男朋友竟然忘了从前的一切。忘了最初的悸动,忘了相知的浪漫,忘了独有的称,只留一个人在原地,独守着两个

    “嗯,你、你放手。”

    他小心翼翼地保证不碰对方。保持好距离,对方上清的味又不停地往鼻里钻。

    对方的声音又轻又低,带着不易察觉的落寞和哀求,似是一把尖刀猛地,听得他心着疼。

    “不难受,有。”

    麻?!

    “的话不能一直抓,容易抓坏,”薄谦把他手拽了来,“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两只手便变成了十指握的姿势。

    他们两个的肤都很白,不同于他那健康的白,对方手背呈现冷调的白,青的血自手肘蜿蜒直指,有说不。而且对方手掌很大,带着一淡淡的冷意,正巧他正有些燥,握起来意外的非常舒服。

    薄谦不仅没放,反而握的更,“怎么突然想起来叫薄总?你以前从不这么叫我的。”

    接着他发现,手指上来自于另一个人的没变——对方把他手拿去以后,一直握着他手指,没放开。

    怎么办,要不要让他放手?如果只握一个手指就骂人,会不会显得太扭

    “……”

    陆时亦三观尽毁,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曾经的自己,陷无限的后悔之中。薄谦努力绷住嘴角,控制着不笑来,用大拇指侧面刮了小男生的手心。

    陆时亦耳尖顿时有,不想再闻可恶的薄荷味,抬手假装搓鼻尖。可惜他肤白且薄,搓了几,不仅耳尖红,鼻也跟着变红了。

比如说现在,他手肘离对方大臂只有两毫米的距离。车稍一颠簸,或者转个弯,他就容易蹭到对方。

    对方是为他好,陆时亦没法继续撒谎,只能讪讪地“哦”了一声。观鼻鼻观心,让脑袋里剧突飞猛的小电影停一停。

    陆时亦被刮的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薄谦装大尾:“不过你现在失忆了,就先这么叫着吧,我尽量适应。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陆时亦怔在当场。

    陆时亦脸一个爆红!立烈的想要一掌拍死自己的冲动——什么鬼,一周前的他脑了吗?居然人家叫哥哥!老公!

    陆时亦心念电转,睫颤了一,张张嘴,没说话。

    可陆时亦还是不太好意思,毕竟车上那么多人呢,试着往外手,没来,低声:“薄总。”

    对方和他用的可能是同一款,或者说……同一瓶。至于为什么用同一瓶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俩住在一起嘛。

    令人绝望的是,那味和他的沐浴十分相似。

    许是见他没反抗,不久之后,对方得寸尺,五指向上攀爬他的指,然后轻轻裹住他的手背。

    .

    薄谦一愣:“你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