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骂:“好啊,官官相护,你们敢贪污受贿,阻碍群众寻求正义,我要去举报你们!”
警察这可太委屈了,眉皱了一
,说:“您要是不信,可以跟我们回去看看。”
“去就去,我怕你们吗?!”
大妈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在停尸间里见了人之后,整个状态都不对了,失魂落魄的回到家,当天晚上就发起烧来了,家里人急忙给送
了医院。
第二天清晨,大妈一睁开就要
院,叫儿
去买纸买贡品,挂着吊瓶跑到警察说的河边那儿去祭奠,边烧纸边冒着冷汗说:“姑娘,昨天那事是我不对,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教好孩
,是我胡搅蛮缠,我知
错了,以后也不会了,你安心的走,别来找我们了啊,走好,走好……”
完事之后,又求人走关系去讨了个护符,自己和孙
一刻不离的佩
在
上,
的去发生争执的地方烧纸。
这事儿闹的可不小,小区里的人都说这一家平时作恶多了,终于撞上鬼了,大妈领着孙
在小区里烧纸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在那儿围观。
燕琅换了张脸,举着烤地瓜去看了会儿闹,见这大妈似乎真的受到了教训,才转
离去。
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这是社会最基本的准则之一,但有的人是不在这范围之的。
德,法律,还有像燕琅所遇见的那个大妈一样的人,都会成为这些人的庇护伞。
神病,未成年,还有小孩
,对于他们而言,作恶的成本低之又低,但带给受害人的伤痛,却要伴随一生。
既然有神病,家里人为什么不好好看
,又或者是送
神病院呢?
穷,无能为力,一时疏忽,这些都不是借,受害者有什么理由,要为你们的疏忽大意来付
代价呢?
既然是未成年,父母辈不应该给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吗?
不教,父之过,养
一个作恶的孩
,是家
和父母的失败,应该想的是怎样补偿受害者的父母,弥补自己的过失,
教自己的孩
,而不是以法律对武未成年人的保护为庇护伞,维护自己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孩
。
既然是小孩,那就应该在他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时候以
作则,培养他正确的人生态度,而不是一味的依从纵容,最终酿成苦果。
至于那些依仗法律庇护,得以豁免罪责的未成年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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