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救回来了,别难过了啊。”
“我跟他相了九年,我以为对他够关心了,其实一
都不懂他,我真的很挫败……”
“不要自责,至少他还活着,活着就会有路,
一步
什么?去哪儿?你来安排。”
“……我要去穆笛家,”祝拾肆略作思索,“但那边肯定有记者,你把我送到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先回去,等我理好了自己会回来。”
果然不所料,穆笛楼
的大院里站着好几个记者,所幸他们不知
穆笛
的房门号,只能在
面守株待兔。
祝拾肆等到夜人静才从另一
小门上了楼,轻手轻脚在黑暗里找到
盆
的钥匙,小心地靠向那扇木门,然而它并没有上锁,或者说
本没办法上锁。
推开门,祝拾肆摸索到墙上几乎失灵的电灯开关,锁
现在门边,摔成了几块零件,暗红
的血迹从狭窄的玄关到
仄的客厅,面积逐渐增大,打翻的麻将桌反扣在地上,
掉的血泊里散落着碗筷,充电
,蚊香和一把并不锋利的菜刀,以及剩了小半瓶的桃
汽
。
祝拾肆踩着浅浅的血印,来到穆笛的卧室 ,从他所说的枕里翻
了一
沾着血的手机。
备忘录最新一条写于昨晚十一。
“二百五十万,250,呵,多讽刺的数字,不过我终于要解脱了,再也不用被这个可恨的数字嘲讽了,再见,无聊的世界。”
黑暗的卧室里,手机屏幕是唯一的光源,祝拾肆默念着上面的黑字,打开了面第二条备忘录,时间是昨晚的十
五十。
“就算我是个一无是的废
,一只任谁都能践踏的蛆,也有想要守护的人,对不起啊,我的决定一定会让这个人失望,但是至少在我离开前
了一件正确的事,我没有
卖他。”
祝拾肆的瞳孔地颤了颤,备忘录中的“他”字藏在凝结的血迹
,光标在句号后不停闪烁,祝拾肆用
净的手背
屏幕,备忘录在来回
碰
变成了时间倒序,置
的那一条
现在祝拾肆
前,它写于前年。
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上百张照片,照的是穆笛的日记,祝拾肆一一
开这些手写的日记,最早的追溯到了十一年前。
那年穆笛十四岁,一年前,在他刚升上初二的时候,母亲和别的男人跑了,留穆笛和其父穆诚友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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