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平生实在是没有力气,于是使唤邓烨,“帮我换衣服。”
“即便是这样。”
字难得写的不丑,勉
算的上工整。
任平生洗漱后喝完了粥,看见邓烨在砚台上写字。
邓烨他
,“你说是就是。”
任平生喝光了茶碗里面的,“什么时辰了?”
邓烨把他的脚背放在边亲了亲,依旧是一脸痴汉脸,“你全
上
,我都好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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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别人怎么对我,只要你不负我,我便不会离开你。”
邓烨帮他穿好了衣服,来帮他拿鞋
,他
了
任平生的脚,这时候仔细看才发现,他的脚并不纤细,反倒有些胖乎乎的,脚趾白净圆
,看起来十分可
。
邓烨,“午时一刻。”
任平生脑门漆黑,“你是属小狗的?”
君游东山东复东,安得奋飞逐西风。
任平生脚趾蜷了蜷,抬脚踹在邓烨的脸上,“你当是猪蹄呢?要不咬两尝尝?”
任平生,“……”
“我是将军府庶,父亲厌恶我,
幸大哥,我与大哥同父异母,自小不和。我在军营里颇得赏识,大哥视我为
中钉。此次遇险,便是我大哥的手笔。”
邓烨任他揪耳朵,伸手了
他
前的小
,
角微勾,“你
上都是我的味
,我很喜
。”
任平生,“这是家书?”
任平生发现邓烨久久没有动静,抬一看,邓烨正双手握着他的脚,漆黑的
眸呈现
痴迷之
,一脸的痴汉表
。
任平生脸了起来,揪了揪邓烨的耳朵,“你看看你
的好事。”
“小狗才会撒画圈儿。”
邓烨听见房间里面有动静,厨房里端了一碗白粥过来,倒了一杯
把任平生从床上扶起来,“喝
。”
邓烨见他过来了,也不藏着,让他看完了信的容。
邓烨十分听话,帮他褪了衣衫,然后任平生就看到了自己上是什么样
,青紫
,到
都是吻痕,密密麻麻的几乎布满整个
。
邓烨面上一派镇定,第二日早上到镇上的时候,拉着任平生去街上逛了一圈儿,恨不得把整条街的东西都买来。
邓烨盯着纸上未的墨迹,神
微动,“好。”
任平生抬起朱笔,在宣纸上写四句诗。
“若你辜负我,我自会消失,再也不会和你相见。”
邓烨,“我们还要过段时间才能动
回盛京。”
任平生放了手中的笔,“明日你同我一起去镇上见我的父母,顺便向他们辞行罢。”
这个人他一定要锁死在边,绝对不会放手。
任平生有些无语
任平生面无表的又踹了他一脚。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光相皎洁。
邓烨低看着任平生,
眸漆黑,“我
份低微,在府中受人轻视,所以你跟我回去,一定会受苦,在短时间
我可能都不能改变这
局面。”
“喜的想要把你藏起来。”
任平生伸手抱住他,伸手抚在他的后背上,抿,“没有关系的。”
任平生,“为何?”
邓烨底划过一丝
鸷,“这次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必然会丢了
命。”
邓烨垂了
眸,
侧的手指攥
,低声
, “我还是不愿意放开你。”
“邓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