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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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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它便只能独自在天上浪,那样,它会活不去的。

    金龙腾云是妖族栖息了千年的地方, 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因兴龙游走于云端的风姿而得。背井离乡数百年, 当曾经一望无际的安静仙境在战火中重新,兴龙终还是有些伤。

    当时他已遇见过天,虽时间不定,总有那么些时候能恢复过去记忆。那一晚,当兴龙从沉睡中醒来,边却多了一个胖嘟嘟的,尚未睡醒的他茫然地抬了意识就据天龙本能想要咬上一尝尝味。待到那带着香的了嘴里,他方才堪堪反应了过来及时止住了牙,拎起这团细细一瞧,竟是个人类婴儿。

    以他的速度只要瞬间就能赶到鬼游城,可他并不想这么,这只是人类之间的斗争,从一开始就同它们妖族无关, 它们安静地在云间过着自己的生活,却被人类生生卷了战争之中。若不是夺回金龙腾云必须削弱人类势力,兴龙甚至本不想理会这些人。

    压抑了数百年,它终于能够再一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飞过了很多地方,看了最为怀念的金龙腾云,从天河境的重重星辰间悠哉游过,也遥遥飞过了曾经生活过的秋家和轩辕天……最终,只停在了秋家的一小院。

    从和他对视的第一起,兴龙就喜上了婴儿这,他克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这孩是什么味。可兴龙也知,这样柔的生是不能咬的,所以唯有将嘴放在婴儿的脸颊上,却不动牙,只用嘴受他的温,果真是极好的味。那时候的他还不知,这就是被人类称为吻的动作。

    那时苏晚晴已死,建木也真正变成了一个冷若冰霜杀伐果决的神君,可面对那在云端之上疑惑的五爪金龙,他依旧是久违地笑了起来,眉之间依稀可见旧日的光明媚,他说,“人类啊,

    兴龙很讨厌人类,这既吵闹又贪心,一旦喜什么就要把对方抓住关在边,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要得到,永远不会去享受自己已有的事。天龙只要能飞行能看见新奇的世界就会很开心地度过一生,可建木给了人一个世界,他们依旧不曾满足。所以,兴龙一直不明白建木为什么非得和人混在一起。他记得,建木去神界之前自己也问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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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他在人类世界第一次到有些兴的一天,正想偷偷抱着这人类幼崽上天玩一会儿,这孩却是突然睁开了。他的母亲拥有天界最惹人怜的睛,可他却似天生就笑一般,一双杏虽也灵动,却半分也没有忧愁之意,不论何时里都是对世界的好奇和仿佛用不完的活力。

    这是一个打理得很致的院,一草一木都透着秋家对其主人的珍视,也是在这里,那时还是秋兴的他见到了刚生的轩辕都。

    仙人本来就很少繁衍后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护着断不敢带去金龙腾云,这还是兴龙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见人类幼崽,和那些让他厌恶的大人不同,小小的一团,就连手指摸起来都是乎乎的,看上去又白又,味应该相当不错。用手指把这小家伙的脸颊胳膊肚都戳了一遍,兴龙一次发现化作人形也是有好的,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大胆地去碰自己喜的幼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