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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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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次在哥比亚执行的任务,他和冬兵去那里的一个秘密基地清人数。那里有一个研究组织的分支,研究的不是超级血清,而是超级细菌。

    所以他们的士兵年纪都很小,大分五到八岁便被卖到组织。这些孩很早就会接受各灭活的细菌和病毒的注,使得活来的实验有抵抗这些疾病的能力。他们或许没有超乎常人的术,但成年之后都可称之为百毒不侵。

    哥比亚的研究基地则重研究士兵的免疫系统,他们认为士兵最重要的不是有超术,而是杀不死。病毒和细菌是无孔不的,也是用弹和枪炮打不到的,那么这些东西就是比更可怕的军事力量,一旦掌握便主宰了人类的生死。

    自尔斯被杀后,这个研究组织的档案被偷走了。他也只是听过消息而已,毕竟没有人追到真凶。总曾派过一两个小队行追踪,但追踪的结果只找到那个基地的废墟。料想是那个基地的领袖察觉局势不对,早早便转移了地

    冬兵不记得,但冬兵血清的力量让他有非凡的视力可以看到这一细节。朗姆洛的血清不好,天很黑光线很暗,他看不清楚,但他记得这是哪个营地。

    但朗姆洛还是有不解的地方。

    岂料冬兵咬着笔盖,飞快地又写一行字递给朗姆洛。朗姆洛一看,后背漫上一阵凉意。

    “你确定你看到了?”朗姆洛又问,冬兵毫不犹豫地

    当时组织觉得两者的研究并不相悖,只是侧重不同,如果分支基地的研究取得了成果,不排除两血清结合得到最终产品的可能。所以总每年都会有资金投,同时每年也都会派人去检测研究的程。

    ——脖颈右侧有疤,不记得在哪个营地见过,但是都是兵。

    如果事真的像冬兵想的那样,那么这批人并没有树倒猢狲散,而是换了地方继续他们的研究。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属于九

    朗姆洛曾作为施密特的左膀右臂,后又作为尔斯的得力助手,所以几任领袖都曾让他到世界各地巡视那些实验基地,他也理所当然地去过那一个地方——恰巧,那一年他带着冬兵。

    他清的士兵都是成年人,这些人看上去和普通的青年没有两样,甚至还比普通人瘦弱一,更不用说和其他基地的实验品相比。

    他们的理念和九蛇主导思想不太一样,九蛇提倡的是提的素质,加的密度,促肾上素的分,让这些士兵有着非凡的力量、速度和斗志。

    “军队?”朗姆洛喃喃地,别了冬兵一,“你怎么确定?他们没有动手,你看不他们的手。”

    但无一例外他们的脖颈右侧都有一块疤痕,就像是烧伤后新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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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实验人员所说,这是他们经常注药剂的位置。因为有时候不是扎普通的站,而是用五针或十二型针同时扎去,反复多次就会形成这样的疤痕。

    无功而返后,总也估摸着他们成不了气候,便着手其他更棘手的事务,放弃了追查。

    既然这群士兵从小就在这个位接受注,那这一块肤和普通人不同也实属正常。虽然觉不可思议,但比这里不可思议的研究组织多了去了,朗姆洛也没有放在心上,想不到冬兵却残存了一些记忆的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