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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血的衣领,大声吼:“特么还不死来?你男人都要让人一吞了!”

    第114章 初遇

    仓颉是某个类人星际族最后几位传承者之一。

    继承了所有龙神血在基因中的记忆,背着安大师山的途中,大狼向大师讲述了一个悲旅行者的故事。

    程尘凝视着他,艰难地挪着上前, 也跪来, 把疲累的男人拥在自己温的怀里, 的。

    作为,个之所以能区别于其他的个,就在于灵魂的心,类同时代的DNA——神血就是这的载

    “没事, 刚才它来时全修复了。主要是神识上的疲累,战胜压制它有些费力。”

    程朗一边在林间纵跃,背着程尘快速山,一边

    “那个自称是神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你把它死了吗?不会再来祸害人吧?!”

    “伤怎么样?”

    它们的族发展化轨迹,与地球人类类似,在科技的路上走得更远更远。在化的过程中,科技发展的极致让它们最后选择了抛弃,全力发展的路途。

    “……它,就是我,也不是我, 这是个很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现在你得回去好好检查休养,你的不能再冻了!”

    “是啊,所以等它们亡羊补牢,想找与灵魂结合的最佳方式——在保持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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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尘若有所思地评价:“这是集抑郁变态了。也,什么都没了,只剩思维,跟鬼似的,永生又如何?”

    “程朗……我发现你胆大得不像你了,你是真的程朗?还是那个‘仓颉’假冒的?!”

    他疲惫已极地一个微小的笑容,缓缓向他的光芒伸手。

    金的竖瞳剧烈收缩颤动,偏偏这个能杀死凶兽、神灵附、龙九的最后胜利者,被只弱拎着脖,连小手指都不敢动一丝。

    经历过怪兽大战、神明附等等震撼的事,又在生死之间晃晃悠悠转了一圈,程尘的脑神经已经煅烧得无比大。当年杀都不会的宅男,对着尸首面不改

    程朗的发都被汗透, 一缕缕粘在额际。他睁开, 金的竖瞳慢慢消失,又变回了那双程尘再熟悉不过的,墨绿的忧郁眸。

    最后,程朗捡起了两颗蕴魂力的石,一颗青灰,是饕餮的;一颗淡金,是朱朝风的。两被丢平台不见底的裂隙中,朱朝风和李求知这两个曾在华国呼风唤雨的人,从此永远“失踪”。

    “乖,听话。”

    他浑剧烈颤抖着, 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捧, 痛苦地张大嘴,无声嘶吼。

    在以的形式迈生”的世界后,漫的岁月里,仓颉的族中不断有个自我湮灭,甚至想毁灭整个族。

    “等等, 等等!那两个人,还有石!”

    在它们族全世代的那一刻起,原有的世代社会关系渐渐崩塌,脱离了心的也消失了绝大份依附于望。这造成了化方向畸形的最后悲剧——没有望,族也没有了繁衍的需求,甚至渐渐的,连生存的求都越来越少。

    宇宙的文明起起伏伏,有诞生有湮灭,更有往复无尽而悲哀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