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血的衣领,大声吼:“特么还不死来?你男人都要让人一
吞了!”
第114章 初遇
仓颉是某个类人星际族最后几位传承者之一。
继承了所有龙神血
在基因中的记忆,背着安大师
山的途中,大狼向大师讲述了一个悲
旅行者的故事。
程尘凝视着他,艰难地挪着上前, 也跪
来, 把疲累的男人拥在自己温
的怀里,
的。
作为神
,个
之所以能区别于其他的个
,就在于灵魂的
心,类同
时代的DNA——神血就是这
神
的载
。
“没事, 刚才它来时全
修复了。主要是神识上的疲累,战胜压制它有些费力。”
程朗一边在林间纵跃,背着程尘快速山,一边
。
“那个自称是神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你把它死了吗?不会再
来祸害人吧?!”
“伤怎么样?”
它们的族发展
化轨迹,与地球人类类似,在科技的
路上走得更远更远。在
化的过程中,科技发展的极致让它们最后选择了抛弃
,全力发展
神
的路途。
“……它,就是我,也不是我, 这是个很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现在你得回去好好检查休养,你的
不能再冻了!”
“是啊,所以等它们亡羊补牢,想找与灵魂结合的最佳方式——在保持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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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尘若有所思地评价:“这是集抑郁变态了。
也,什么都没了,只剩思维
,跟鬼似的,永生又如何?”
“程朗……我发现你胆大得不像你了,你是真的程朗?还是那个‘仓颉’假冒的?!”
他疲惫已极地一个微小的笑容,缓缓向他的光芒伸
手。
金的竖瞳剧烈收缩颤动,偏偏这个能杀死凶兽、神灵附
、龙九
的最后胜利者,被只弱
拎着脖
,连
小手指都不敢动一丝。
经历过怪兽大战、神明附等等震撼的事,又在生死之间晃晃悠悠转了一圈,程尘的脑神经已经煅烧得无比
大。当年杀
都不会的宅男,对着尸首面不改
。
程朗的发都被汗
透, 一缕缕粘在额际。他睁开
, 金
的竖瞳慢慢消失,又变回了那双程尘再熟悉不过的,墨绿
的忧郁
眸。
最后,程朗捡起了两颗蕴魂力的石
,一颗青灰
,是饕餮的;一颗淡金
,是朱朝风的。两
尸
被丢
平台
不见底的裂隙中,朱朝风和李求知这两个曾在华国呼风唤雨的人
,从此永远“失踪”。
“乖,听话。”
他浑剧烈颤抖着, 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捧
, 痛苦地张大嘴,无声嘶吼。
在以神
的形式迈
“
生”的世界后,漫
的岁月里,仓颉的
族中不断有个
自我湮灭,甚至想毁灭整个
族。
“等等, 等等!那两个人,还有石!”
在它们族全
迈
神
世代的那一刻起,原有的
世代社会关系渐渐崩塌,脱离了
,
心的
神
也消失了绝大
份依附于
的
望。这造成了
化方向畸形的最后悲剧——没有
望,
族也没有了繁衍的需求,甚至渐渐的,连生存的
求都越来越少。
宇宙的文明起起伏伏,有诞生有湮灭,更有往复无尽而悲哀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