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房人的份证,签的名字也是假的,但是我们把租屋合同上的签名和于梦笙的签名
了对比。对比
来的结果是,一个人所写。”
幻灯片上显示着于梦笙的签名,还有租房合同的签名。
租房合同签名有奇怪,窦夕。
笔记对比的就是,夕和梦。
于梦笙写签名的时候,习惯的会把梦的最后一笔,就是夕这个字的最后一笔拉得很
在微微上翘,窦夕的夕也是拉得很
上翘。
一模一样的写字习惯。
“租屋主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很
看起来很结实的男人租的房
,虽然带着帽
罩看不清脸,把于梦笙的背影照片给了
租屋主看,
租屋主说是的,很像。再加上租房合同,可以确定,这个房
就是于梦笙租的。”
“确认是于梦笙是凶手还有最关键一,我们找到死者的手机,手机里有一段录音。”
有人打开原的手机,里边有一段很短的音频资料。
“二叔,二叔救我,于梦笙要杀了我!”
就这么一句话,录音里原带着恐惧的哭腔,带着绝望的悲鸣。可以听得
当时原
有多恐惧无助。
完的证据,任何一个都证据都指向了于梦笙。
租房,杀人,仓皇藏尸,留了一些脚印,认为手机已经没用了就陪着原
一起埋了,不成想手机里还有这么一句求助的话。
犯罪的过程,杀人的动机,到藏起尸,清晰明了。
健握
手里的笔,他想起岳涯
莫测笑着说,会有一份完
证据证明于梦笙杀了人。
这些证据加在一起,还不够有力度吗?没有比死者的话更有力度的了。
岳涯啊,这个恐怖的男人,越想他越觉得恐怖。
就算是在拍着桌说,不是于梦笙
的,给于梦笙翻案?能翻案吗?这么多证据摆在这,原
的遗言还在这,罪证确凿,证据齐全,没有任何可能翻案的、
最明的凶手不是躲避了警察的调查,让这个案
成为悬案,警察抓不到凶手。而是,让警察明知
凶手是谁,却没办法去抓。
就这些证据,足够让于梦笙枪毙,一份供都不需要,直接可以判了死刑。
他理解了岳涯的气定神闲从哪来的,他知岳涯能积极计划着以后生活的勇气从哪来的。
杀了好几个人怎么了?不是有人为系列杀人案承担后果了吗?
所以岳涯完全不用担心啊。
健以为,岳涯说帮他
升一步,是想让他从办案里抹掉一些对岳涯不利的证据作为
换条件。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他也没必要在为于梦笙呼天喊地的说无罪,他说于梦笙没杀人已经没立场没证据了,他能
的只是闭嘴,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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